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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心嚮往之,卻僅是“胚胎”而已,瀕死的舊文化、舊心態雖已成“遺骸”,卻依然寄生於彼。他是清醒的,但清醒反而帶來了可怕,那種清醒地看著自己“墮落”的可怕。他意識到教唆自己“墮落”的文化傳統中那些蠹蟲的作祟,在一篇題為《國人之公毒》的文章中,他明白地揭露了中國傳統對個性自由和人格獨立的戕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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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遠生:懺悔中的精神昇華(4)

以中國之社會制度言之,無復個性之存在,大抵人之一身,為其祖父之奴隸(奴隸與孝義不同),為其家族之奴隸,為其親黨之奴隸,為其同鄉人之奴隸。其柔懦者,則拘攣束縛,安於鄉愿;其桀黠者,則恣睢暴戾,犧牲一切,並其人生應盡義務而不盡。張公百忍,千古傳為美談。忍!忍!忍!一切皆忍,是可名為忍的籠統主義。

作為一個身受其害的清醒的“墮落者”,遠生的這段分析可謂入木三分,擊中要害。中國傳統社會中的宗法主義、家族主義不正是培植知識分子依附人格的沃壤麼?中國文化心理中貶斥個人、群體至上的價值觀念以及相忍以為善、克己以為德的倫理意識不正是阻礙近代獨立人格崛起的隱性屏障麼?令人遺憾的是,黃遠生意識到自己思想中的黑暗,但他卻無力驅散這黑暗;他嚮往人格的光明,渴慕自我的新生,但卻眼睜睜地看著社會的黑幕和內心的蠹蟲吞噬著自己的靈魂;他鄙視傳統的自我,卻又缺乏一個嶄新的自我足資自信,於是“赤手空拳,無一物可把持”,痛苦地躑躅在光明與黑暗、新生與僵死的交替之中。

這,不僅僅是黃遠生個人的悲劇所在,也是那個新舊交替時代知識分子的悲劇所在。

“靈魂的拷問”與人格的昇華

儘管他的命運充滿著挫折,他的內心浸透著苦痛,但遠生終究沒有沉淪。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信念支撐著這個對自我極度失望的不幸者,他深沉地說:

以新發生之現象,不如吾人理想中之現象故也。……此失望之新現象,固至可寶貴,因此失望,而吾人良心,自發生一種新現象,其將來之結果,正無窮也。……吾敢斷言,最後之光輝,必燦爛而無極,以前之罪惡及錯誤,皆為吾曹此後懺悔及進步之最可寶貴之材料。(《消極之悲觀》)

故而,他的《懺悔錄》消極而不悲觀,失望而不絕望。他將靈魂的懺悔作為自己新生的洗禮,作為人格超升的支點。在沉痛的反省之後,他決意不再為“政治界之一寄生蟲”,立志做“純粹潔白自食其力之一種精神上之工人”(《遊美隨紀·第一信》),“提倡獨立自尊,提倡神聖職業,提倡人格主義……吾之懺悔,此物此志而已”。莊嚴的懺悔使懺悔者的心靈得到了洗滌,得到了拯救,從而得以淨化和昇華。他超越了他自己。僅就這點而言,黃遠生懺悔的意義就遠非尋常。

懺悔不是中國文化的土產,而是西方文化的舶來品。它淵源自基督教的原罪意識。所謂原罪,並非罪人之罪,而是指此時此刻所存在的自我形象在現實塵世中發生了異化(“非我”),與上帝原本設計的自我理想(“本我”)有了疏離感,需要透過靈魂的懺悔和肉體的折磨以消除現實中的異化,實現向“本我”的迴歸。儘管當代西方人的宗教觀念在科學理性的衝擊下日趨淡薄,然而基督教那種在靈魂與肉體的對立衝突中,在靈魂深層的撞擊震盪中尋求贖罪的超越精神,依然是當代西方文化的基本元素之一,也深深地滲透於西方知識分子的心態結構。西方知識分子不論其是否是基督徒,對現實人生往往持相當嚴峻的態度,他們十分強調自我的良心,強調個體的道德責任,時常進行嚴肅的懺悔。懺悔是為打破那種平庸而麻木的心理和諧,在靈魂的震撼騷亂中否定故我,以獲得人格超升的精神源泉。懺悔對他們來說並非是自我寬恕、自我解脫的廉價良方,而是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