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邊的黑格爾取來了今天的晚飯——幾隻獵來的野兔,見到海賽爾對安達里爾嘻嘻哈哈,嘴角頓時一陣抽搐,趕緊把他拉到一旁,還沒來得及商量什麼,海賽爾卻笑著扯過一隻野兔,道:“我去找那個孩子聊聊,你先忙你的。”
黑格爾不知道該怎麼說,最終無奈硬著頭皮離開了。
“嘿,覺得困難了麼?”
海賽爾大大咧咧的,大手直接拍了拍墨菲斯的肩膀,手中提著的野兔隨著他擺臂晃悠著,為了和墨菲斯說話方便,他蹲下身子湊在篝火邊,說道:“我的老師讓我這麼做的時候,我足足花了三天時間才做到,他們說這已經很快了,但我的老師似乎從生下來就能那麼做。”
三天,墨菲斯心下感嘆,眼前的傢伙能面對騎兵團的叢集衝鋒還能硬生生幹掉二十名騎士,有這種武學天賦並不意外。
“你肯定宰殺過獵物,也知道這些動物和我們有近似的地方,對吧?”海賽爾揚了揚手中的兔子,“但是你有仔細研究過它們的身體構造麼?”
“有過,但不是動物。”
墨菲斯回想起自己在黛拉的指導下解剖那名血族的經歷,“但那時只是為了瞭解人身體的弱點,並沒有想過肌肉的影響()。”
“哈——我小時候也和你一樣,如何用雙手最快的制服獵物?扭脖子?拆脊椎?還是一拳頭砸爛它的腦袋或心臟?”海賽爾吸了吸鼻子,換了種較為嚴肅的語氣繼續道:“後來部族勇士比武時,我的老師一隻手幹翻了所有試圖挑戰他的人,那時我才發現,如果你強大到一定地步,根本不用去考慮敵人的要害在什麼位置,不是麼?”
“如果我一拳沒有擊中獵物的心臟,獵物沒有死,那我就有被咬傷的危險——你肯定不願意一頭北地熊的巴掌拍在臉上吧?”海賽爾揮了揮不比熊掌小多少的手掌,“但是如果我一拳即便打在熊屁股上,一樣能將它的骨頭擊碎,那樣不就解決問題了?”
墨菲斯對於這套理論並不陌生,他提出了這其中的關鍵:“物理力量的提升很困難很漫長,你的意思似乎並不是單純的指‘一力降十會’這樣的道理。”
“聰明的小子!你看那個馬伕,他一拳打出去,可能只會讓一棵樹落下來點雪,但是你找一個比他瘦弱的野蠻人武士,一拳可以將碗口粗的樹幹打斷——這就是區別,你對自己的身體瞭解程度,決定了你能發揮多少力量。”
墨菲斯突然間感覺海賽爾是不是和安達里爾商量好才說的這些,他想說什麼,卻發現海賽爾甩了甩手中的野兔,又閉上了嘴。
“我知道你的疑惑,當初的我也是如此,不過我可以透過這個方式讓你更直觀的瞭解一下肌肉的力量。”海賽爾便說便張開手,隨即竟是直接用手指撕開了手中的野兔!
墨菲斯皺了皺眉頭,但是他卻發現那想象中應該血肉四濺的情景絲毫沒有出現——海賽爾的兩隻手看似笨拙實則異常熟練的在野兔身體上劃過,動作絲毫沒有半點野蠻的感覺,竟像是撕紙一樣將手中的野兔剝去了皮毛,而且從始至終沒有傷害到任何內臟或骨骼,那皮下的鮮血順著一處流淌下來,在雪地上聚成了一灘,而隨後這位來自北方的大塊頭用鮮血淋漓的手指在雪地上抓了把白雪,擦了擦後指著已經被徹底剝皮的兔子道:“能看清它的肌肉麼?”
墨菲斯聞言望去,這隻野兔身體上那一縷縷肌肉纖維竟然異常清晰的展現在了自己的面前——這可不是一般人能辦到的事情,通常而言剝下毛皮之後身體還有脂肪與一些殘留的毛髮遮掩,但海賽爾手中這隻兔子已經徹徹底底如標本一樣將幾乎所有體表肌肉暴露在外()。
“哈,簡單而言,我們能看到它的雙腿處肌肉是最發達的,這也是它奔跑時最需要用到的部分,但是這些部位——”
他將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