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志只好又做了一次自我介紹:“我叫程志,剛才接到電話,讓我來這裡接這個朋友。”說著伸手向在椅子上躺著的劉欣指了一下:“就是這位劉欣。”
“哦。”一個四十幾歲,看起來比較老成的一級警督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點了點頭:“你是她什麼人?”
“就是朋友,我女朋友和她是小,我是透過我女朋友認識的她。”
“你女朋友為什麼沒來?”
或許是多年的警察職業的原因,這警察看起來和藹可親,說起話來卻像審問犯人一樣**的讓程志覺得相當難受,當著人民警察的面,程志當然不能說自己的女朋友是被自己累得起不來是真,只好笑了一下,說道:“我女朋友本來是想來的,不過很不幸,她今天晚上也喝多了,來不了,只好委託我過來了。”
那警察呵呵笑道:“你女朋友也喝多了?看來她們兩個倒真是好朋友,要喝醉就一起喝醉。不過你這個朋友可比你女朋友離譜多了,不但喝醉了,還醉到我們這裡來了。”
程志自然是一連串的賠笑:“我回去一定教育她們,讓她們加強自身的修養,絕對不會再給警察同志添麻煩。”
“嗬,看不出來,你小子小小年紀,官話套話說的倒是挺溜的啊。看你的年紀,應該還在上學吧?在學校裡是學生幹部?”
“那倒不是。”程志實話實說:“我在學校裡連名次都排不上,怎麼可能會選我當幹部。只不過從小到大,官見得多了一些,我們老爺子是幹部,聽他說話說多了,自然而然就學會了一些。”
那警察又是一陣哈哈大笑,也沒有細問程志的老爺子到底是誰,怎麼會培養出這麼一位會說話的有為青年。簡單詢問了一下程志的姓名、所在學校,和劉欣是什麼關係之類的資料之後,又檢視了一下程志的身份證,最後遞過來一張表格:“在這個空白地方籤個字,然後就可以走了。”
“不需要再辦什麼手續?”程志從來沒有從派出所往外接過人,對這一套真就不怎麼熟悉,拿起筆來問了一句。
“簽過這個字,手續就算辦完了。”那警察說著,走到劉欣身邊,將蓋在她身上的警服拎了起來,打量了一眼,搖頭嘆了一口氣:“這丫頭,年紀不大,吃的東西倒挺豐盛的,明天這衣服得洗嘍。”
程志斜眼一看,只見那衣服上斑斑駁駁,沾滿了嘔吐物,不禁老臉一紅,不好意思的說:“真是對不起,把您的衣服弄髒了,要不,這衣服我順便也帶走,明天洗完了之後,再給您送回來?”
那警察連忙搖頭:“不用不用,老實說,你們這些小年輕的,我還真就信不著,再穿我的衣服乾點什麼事,我的一世英名可就全毀了。你把人領走就行了,以後我不想再見到這丫頭。”
程志翻了翻白眼,心想老子有那麼可怕?把你的衣服拿走就能幹點什麼壞事?靠。
心裡這麼想,臉上卻是一副虛心受教的表情,末了問道:“警察同志,我還沒有搞明白呢,我這位朋友怎麼跑到你們這裡喝酒來了?”
話音剛落,就見那個協勤一臉不悅的說道:“說什麼呢?我們這裡是喝酒的地方?”
“騷蕊,騷蕊,口誤,口誤。”程志一臉歉然,更正了一下措辭:“我是說,她是怎麼來的?”
那協勤一臉的不耐煩,大刺刺的說:“還能怎麼來的?我們這裡接到報警,就是你這朋友打的,說有人在迪廳非禮她。接到報警之後,趕過去一看,正好看到她在酒吧門口和幾個染了黃毛的小子在那裡撕扯呢,就把人帶來了。本想細問一下,結果你這朋友來了之後,二話不說,就吐了我們盧所一身,然後倒頭就睡。”
程志臉一沉:“幾個染了黃毛的小子要非禮她?人呢?”
那警察看他臉沉似水,也沉下了臉:“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