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家按集體的拆,只有二百個平方左右。
而他家的房子有近四百個平方。
所以城東區徵收辦經過前期的調查後發現,這小區人少房多,不能按集體的來。
現在拆遷都要為百姓著想,不能與民爭利,這也是中央多次三令五申的,新班子更是專門出了檔案,拆遷過程一定要公開公平公正。
於是城東區就打了個報告到省裡,要求按國有土地的來拆。
把土地性質轉成國有,這個難度也不是一般的大。
但是即然是為百姓著想的事,省裡經過調研之後,的確如此,就同意了。
於是他們的土地性質轉為國有,國有土地拆遷就是城裡的那一套,面積換面積。
卞家兄弟老大家裡有四百二十個平方,老二家裡有三百八十個平方,這下開心了吧。
好了,徵收辦工作人員一上門,老大就說了,我要四百二十個平方,你們說的,國有麼面積換面積。
徵收辦工作人員就給他算帳了,你這是舊房子,我們換的是新房子,我們要補給你裝修費,過渡費,臨時安置補助費、獎勵費等等,而我們以安置房定銷價、建安價等等算的話,換同樣面積的,你還要拿出十一萬四千塊。
什麼,老大當時一聽就毛了,你們補我這麼多費,反過來我還要拿十一萬?你當我沒文化是白痴啊。
卞老二跟著老大走,他拿同樣的面積,算了下也要拿出近十萬來。
而且,拿房也不是說拿一樣就一樣的。
因為房子面積都是固定的,想湊正好四百二十平方也不可能。
徵收辦當時給老大兩條方案,一是拿三百九十個平方,後面幾乎不用貼錢。
要麼拿四百四十多個平方,要拿近二十萬出來。
老大聽了搖頭:“你們說的,面積換面積,我不要多,也不要少,就四百二十個平方,一分錢也不出。”
徵收辦的人頭痛:“房子面積有限,不可能正好加到四百二十個平方啊,要麼多點,要麼少點。”
“我不管,我不要多不要少,就四百二,一分錢不出。”
談判就這樣僵在那裡。
但一個星期不到,那片地方全簽約騰空了,只有這兩兄弟和另兩家人還在,四人準備做訂子戶。
徵收人員再次上門的時候,兩人終於改口,但是這改口卻更嚇人。
老大說,可以,我拿三百九十個平方,但是我要三十萬裝修費。
他也有理由的,本來我住的好好的,你突然拆了,我就算拿到新房子,也要裝修啊。
三套房子三十萬裝修費,真的不貴,面積還比以前小了,我吃大虧了。
雙方你來我往幾次沒有談成。
到了前兩天,另兩家也終於談好了,只有他們兄弟兩個。
兩兄弟區裡跑過,市裡跑過,都被人攔了回來,有次大鬧徵收辦,因為砸了徵收辦外面的車子,還被拘留過。
兩兄弟每鬧一次,價錢就要往上抬一點。
到了最後,老大要四套一百二的房子,總面積達到四百八,並且一分錢不出,還要四十萬裝修費,老二的要求和老大一樣離譜。
這時房柄松受不了,終於起動了司法行政手續。
所謂的司法行政手續,大家都懂的。
於是在一個夜深人靜的晚上,相關人員把兩兄弟很友好的‘請’了出來,送到別的‘地方’休息一下,然後推土機轟然而上。
轟隆隆幾下,整個世界平靜了。
這下還得了,兩兄弟從拘留所一出來,就想著把事情搞大一點。
這就是所謂的訂子戶,滿天要價,獅子大開口,但是他們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