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走,她做了罪無可恕的事,她就是一個壞人。
而由於上輩子的經歷,她還是一個唯物主義者,不信神佛,不信上帝,連一個祈禱和贖罪的去處都沒有,只能憋在心裡,漸漸憋出了病。
“你有再查下去嗎?”問道。
“沒有。我怕了。”她搖頭,“爆炸地點只發現了一具屍體,就是查理·多默爾的。但我明明留下了兩個人看著他……”
意識到自己的說法有些不妥,她頓了頓:“抱歉,我不是希望再死兩個人……我只是覺得不對勁。那兩個人會去哪裡了?”
“當時,養父母生前有諸多聯絡的律師、朋友,在他們死後要麼對我的請求不聞不問,要麼就想著法子從我這裡撈利益。我心裡生厭,不想再跟他們接觸。所以,我本以為用錢僱傭的關係有了明確的利益牽扯應該是最牢靠,而且涉及到這種事,我們也不會舉報對方。
但是事故發生的時候,那兩人卻不在那裡,事後也人間蒸發。我怎麼也找不到他們,根本無法弄清楚那時候發生了什麼。”
“我唯一想到的可能性就是背叛——他們逃走了,或者炸彈根本就是他們安裝的——他們是那些人派過來的,趁機潛伏在我的身邊。”
“而且明明死了人,那件爆炸案竟然也不了了之了,一點水花都沒起。警方給出的交代是說那棟廢舊建築曾經是個化工廠,裡面有危險物品殘留,而查理·多默爾這個倒黴鬼喝醉了酒在那裡不小心促發了什麼,被炸得四分五裂。多默爾一家也沒有追究,收到賠款一週後,就搬走了,同樣沒了音訊。”
“抱歉,我當時應該站出來說明情況的,但是我沒有,我害怕,我發現自己一個可信任、可委託的人都沒有。我擔心自己再查下去……”
艾麗婭拽緊了拳頭。她之所以會隱藏那些事,不願說出來,歸根到底只是因為怕暴露出——懦弱、自私、虛偽、膽小……這個才是真實的她,這才是她真正的不可告人的秘密。
“你做得沒錯。”身體往前傾,十指交握搭在桌子上,“如果當時去報案的話,你現在就不可能坐在這裡跟我談話。”
“這幾年,我每天都在找理由說服自己。”艾麗婭搖搖頭,“躺在沙發上啃餅乾的時候,我的腦子裡總是一片空白。但事實上,我在想,我活著到底是為了什麼?我這樣跟一條鹹魚有什麼區別?我好像沒做過一件正確的事,或者有些事我應該做得更好,但是我沒有,我只會敷衍和逃避。”
比如,9歲到12歲時,她雖然精神狀態不太良好,但憑著上輩子的記憶,明明能夠處理好這輩子的關係。
而12歲到16歲,她不應該沉迷於論壇和遊戲,使自己與現實生活脫節得越來越厲害,從而忽略了一直對她無微不至的養父母。直到他們死後,她才知道什麼叫“追悔莫及”。
16歲後,再次一無所有的她,不該逃避生活,龜縮在自己的殼子裡,得過且過……
“你試著這麼想,那不是藉口,只是一種能讓自己樂觀闊達的方式。而所謂的弱點和缺點一直都存在,就像人的影子。”攤開手,抬高,擋住了部分燈光,讓她能看清楚底下的影子,“即使燈光在你面前照著,但影子也會在你身後,只是你看不到它。”
“而你所要做的,不是轉過身,讓自己也處在陰影裡,一直盯著它。那一點幫助都沒有。”他繼續說道,“你只需要知道並且承認它的存在。至於何時需要直接面對,取決於光從哪個方向照過來,也取決於你自己要不要調整方向。影子的大小,也取決於光源的位置和你的位置。”
“有時候,你能夠決定,但有時候你不能。”
“即使你的世界,沒有光了。”他站起來,走到門邊,關掉了燈,房間裡立刻暗了下來。
“那又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