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七年前,清政府督辦鐵路大臣盛宣懷與比利時銀行簽訂了蘆漢鐵路借款合同。第二年,清政府駐美公使伍廷芳與美國美華合興公司簽訂了《粵漢鐵路借款合同》。這個合同共有二十六款,基本上仿照蘆漢鐵路的合同。主要內容有:借款總額為四千萬美元,年息五厘,九折實付,償還期五十年,以鐵路財產擔保,工程由美華合興公司包築,限五年完成,路成後每年給股分純利五分之一。本利未還清之前,鐵路由美華合興公司代理。同時還規定,凡粵漢鐵路及其支路經過的地區,不準築造平行的鐵路。清政府在合同中限定美華合興公司不得將此合同轉與他國及他國之人。
這個合同四年前在華盛頓正式簽訂,合同得利的明顯是美方。尤其是不得在粵漢鐵路所經過的湖北、湖南、廣東三省建平行鐵路這一條,是對主權國侮辱性的規定,政治腐敗、財經窘迫的清朝廷也同意了。後來,美華合興公司的股票被比利時銀團收買,比利時銀團變成了蘆漢和粵漢兩條鐵路的老闆,而比利時銀團代表的是俄國和法國的利益。這樣,俄、法兩國便取得貫通中國南北大動脈的控制權,對中國的政治、經濟都極為不利。特別是美華合興公司將修築權轉讓給比利時銀團這一舉動,明目張膽地違背了合同,軟弱無能的清朝廷也不過問。
朝廷又一次喪權辱國的行為激起了留日學生的公憤,特別是鄂、湘、粵三省的留學生更有切膚之痛。除極少數人外,都主張立即廢掉與美華合興公司簽訂的合同,粵漢鐵路由自己來修築。
湘、鄂、粵三省留學生幾乎佔了全國留學生的三分之一,在留學生界裡很有勢力。留學生總會幹事長楊度本人更是積極地主張廢約自辦。他以高昂的熱情,組織了各式各樣的論辯會。無論大會小會,他都要演說,慷慨激烈地發表自己的意見,贏得了留學生們空前的信任。留美學生的觀點與留日學生一樣。他們人少,便將此事委託給留日學生總會辦理。楊度於是代表日本、美國兩國留學生分別致電外務部尚書瞿鴻機、湖廣總督張之洞、署理湖南巡撫陸元鼎,指出外國人修建鐵路對中國的危害性,毫不留情地揭露伍廷芳、盛宣懷接受美華合興公司鉅款賄賂的醜事,並說明廢合同與廢條約異,因為合同是與公司訂的,條約是與政府訂的,此事與邦交無關。希望瞿、張等人利用自己的職權和影響,為民族伸正氣,為國家謀利益,自築粵漢鐵路。
在留學生們群情鼎沸之時,楊度獨能保持清醒的頭腦,安下心來認真研究對此事的處理。他廣泛蒐集資料,運用自己來日本後所學到的法律知識,透過詳盡的解剖,寫成了一篇長達五萬多字的《粵漢鐵路議》。
這篇文章分為兩大部分,一為廢合同議。從合同規定美公司所有之權利、義務及義務能否履行、權利應如何處分四個方面議論廢合同的問題。二為立公司議。提出中國自立鐵路公司,又建議鐵路宜商辦,不宜官辦,由股東公推總理,而不由政府簡放督辦,宜兼用社債,而不宜專用國債等等。文章統籌全域性,高屋建瓴,詳密周到,鉅細兼備,既有嚴謹的法律裁決,又有行之有效的具體措施。當它在《新民叢報》上刊出後,立即引起了海內外知識分子和政界的高度重視,尤其是日本留學生界更是對楊度淵博的法律知識和精當的分析能力甚為服膺。
星期天,剛來東京不久的楊莊和代懿、楊鈞一起來到田中寓所。楊莊笑著說她已細細地將全文讀過兩遍,從中學到了不少打官司的學問,稱讚哥哥是個好法官。楊鈞則說,東京留學生界都說哥哥能處理好這麼複雜棘手的粵漢鐵路案,今後辦理國事,再沒有什麼難題不能解決了。說得楊度心裡高興,他也自認已具備了主宰天下之才。
就在這時,慈禧太后借光緒帝的名義下達了大赦令。大赦令表面上是為了表示對慈禧七十大壽的慶賀,骨子裡是想借此緩和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