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愣在原地,直到同伴來喊他,才反應過來張碧水的口型是:“別等我了。”
☆、救贖(下)
羅風雖然被捅了一刀,但因為不是最要害的地方,所以留住了一條命。張碧水後來供述說,她本來是打算一刀捅死他的,但因為市長被調查這件事,讓她覺得留下羅風的命可以有用來指控,或者說是被指控的價值。
所以就臨時改了主意。
事實正是如此,因為梁芮和謝長庚報了案,直接講了羅風和歌廳老闆的罪行。新任局長急於鞏固威信,立即詳查起來,最後歌廳老闆和羅風在各種證據下供認不諱,歌廳老闆講述了他是如何讓梁芮受傷,然後讓羅風找人頂鍋,賄賂警員的事情,當然他之前本就罪行累累了。
而羅風也講述了他曾經對張碧水做過的事,以及對黎優冉做過的事情,並且因為威脅間接導致了黎優冉的自殺。張碧水並不是第一個受害者,也不是最後一個,不是最慘的,也不是最幸運的。因為涉案時很多女孩年齡只有十三四歲,兩人最終均被以判幼女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行賄罪等各種罪名提起公訴,判處死刑。
因為去自助餐廳是臨時起意,而不是蓄意謀殺,所以張碧水最終以故意傷害罪判刑。但沒想到的是她早就患上了抑鬱症,所以在祁連想辦法請人力保下獲得了保外就醫的資格。
“我好像完成了一場自我救贖。”張碧水穿著帶條紋的病號服,坐在床上。陽光從外面靜靜的照射進來,灑在她的臉上,曾經在舞臺上鮮活的少女,如今卻一臉悲慼,“於柯,你走吧,我累了。”
“我下個月再來看你。”於柯認真道,“碧水,我等你出來。”
何必呢?
張碧水苦笑,此時她卻想起來以前看過的心靈雞湯,無論一個女孩有多自卑,她都會找到一個理解她、體貼她的男友。她當時冷笑,現在卻有些相信了,是的,如果那個人是於柯的話,她相信他可以做到。但她不希望他做到。
罷了,一切交給時間吧。只是,她永遠都對不起黎優冉了。那個有了零食會分給她,有了好電影喊她去看,甚至最後擋在她面前的,認識的時間不長,卻一片真心對她的好友。
她死再多次都挽不回來。因為之前發生過其他人的先例,警方為了防止犯人逃避刑罰而進行“自殘”,對她進行了嚴格的監視,所以她連死的機會都沒有,只有苟延殘喘的活著。
那就活著吧,等到出來以後,把她的母親當做自己的母親一樣贍養。
張碧水又靜靜地坐了一會,她本來是打算把去自助餐廳這件事說出來的,因為她早已不在乎刑罰。只是好友們傳來訊息讓她不要說出去,因為於柯沒有說出去。
這會是他們兩個人永遠的秘密。這是就算不會英文的羅風即使發現了這兩個單詞,查到這個餐廳,也永遠不會明白的。這個世界上,總有一些事情,是很多自以為自己聰明的人,知道了也不會清楚的。
梁芮抱著白菊在好友的墓碑前靜靜的佇立了一會,再次回想起車禍當天的事情。她本來打算一直宅在宿舍的,但沒想到接到了張碧水的求救電話。
張碧水說她在歌廳因為沒帶錢被扣住了,希望她可以帶五百塊去救她。當時梁芮並沒有多想,她坐在計程車上才思考了一會,張碧水沒找黎優冉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她考慮到了黎優冉的經濟條件。
事實上張碧水當時正在歌廳陪著老闆喝酒,羅風也在一旁,這種應酬本身就是你情我願的交易。但最後老闆喝多了非要不依不饒的讓她交錢,她和羅風當時身上都沒有帶錢。慌亂之下,張碧水向梁芮求救。儘管她在打完電話就後悔了,因為這種場合,並不適合梁芮這種乖乖女。
然而當她想再打電話的時候,手機卻被羅風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