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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春之曉(四)

對於林暮來說,喜歡就像日光照在沙灘上,寄居蟹找到了它的殼,又被海水淹沒住口,亦或是在最熱的天氣裡,涼雨打在芭蕉葉上,滴滴答答的聲音催人眠。

他的喜歡藏不住,就像春天藏不住盛開的桃花一樣。

陸戎抱著他,眼裡有著小人似的影子,林暮拍了拍他肩膀,示意自己要下來。

「你不是要去看桃花麼?」陸戎問。

林暮朝著他笑:「我已經看到了。」

陸戎抿了抿唇,他輕輕將林暮放下,正準備說些什麼的時候,身後突然來了人。

李子大概是奇怪兩大男生為何要堵著樓梯口,於是隨口便問了一句。

「我下來找陸戎的。」林暮大方地解釋,「沒什麼事,就跟他講等下放學一塊兒走。」

陸戎眉峰又起了個褶子,他似乎有些無奈,回頭看了李子一眼,又低聲對林暮道:「我和美美等你。」

可惜一起回家這事兒想的是挺美,等真正做起來,林暮卻被一堆麻煩給纏住了。

文化活動舉辦的太成功,他們班級「生意」又是最好的,結束後自然被鍾和留了下來應付幾家媒體,又是拍照又是採訪,林暮和安錦城被迫營業,兩人的臉一個比一個臭,還不能直接甩手走人。

林暮只能給陸戎發微信,叫他先走不用等自己。

對方並沒有回覆。

等林暮這邊的採訪全部結束,外頭路燈都已經亮了半天。

安錦城家裡有人來接,林朝當然早和林燕來回去了,林暮一個人收拾完書包跑下樓,結果差點撞到樓梯口坐著的人。

夜晚的校園就點了幾盞壁燈,昏黃燈光映著人影綽綽,陳美花似乎睡著了,腦袋擱在陸戎的肩膀上。

林暮怕自己動靜太大把人吵醒,下意識屏住了呼吸,陸戎轉過臉來,半邊燈影落在側臉上,勾勒出他挺直的鼻樑和纖長的眼睫。

「結束了?」他低聲問道。

「結束啦。」林暮低頭看他,「你怎麼不回去?」

陸戎看了他一眼,說:「講好一起回家的。」

林暮忍著笑,陳美花迷迷糊糊地醒了過來,陸戎背對著她蹲下,奶奶乖乖趴到了他的背上。

「要不要我來背。」林暮問。

陸戎沒回答,他一手托住陳美花,另一隻手伸給林暮,他說:「你把手給我。」

林暮輕聲調侃:「你又怕黑了嗎?」

陸戎不回答,他只是捏了捏林暮的指尖,將對方的手扣進了掌心裡。

春天來得太快,南方的城市花兒都開得迷人眼,林暮雖然不算一時衝動地表了白,但也挺忐忑陸戎到底對他是個什麼態度。

懷春少年郎,敢愛又敢恨,有時候覺得世界都愛自己,有時候又怕自己討了心上人的嫌。

陸戎之後幾天對他似乎並沒有什麼變化,食堂裡一個飯桌上吃飯,晚自習時隔著幾個人對視。直到文化活動的照片出來後,校論壇上又掀起了一股討論「校草」的話題熱帖。

「暗夜森林王子還是帥啊。」發帖的人在一樓貼了圖,正巧是林暮穿著制服「接客」的造型。

沒多久這樓討論就破了千,統共翻了二十多頁還沒停的意思。

「不止他吧,你們看到安少爺了嗎?」

「安少爺美則美矣,但太高嶺之花了,咱們學校校花就這風格的,再來容易撞,審美疲勞懂吧。」

「你們討論半天,高一的陸戎怎麼不說。」

林暮看到這裡時才算是有了點興趣,他劃著名手機,隨便翻了幾個樓,發現畫風似乎有點跑偏。

「陸戎是挺帥的啦,但不適合當男朋友。」

「森林王子就適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