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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6頁

一個習慣了華服錦衣的人,讓他穿一件素點兒的衣裳都會感覺莫名委屈,哪怕那種素衣在外人眼中也足夠華麗。

滿腔無處可言的憤懣之意,壓在胸腔之中,難得一吐,此時此刻,有人聽,他便也說了。

站起身的少莊主在書架之前遊走,指著上面的一冊說:「你取下看看,看看能不能看明白。」

大部分的書冊不是很厚,少莊主所指的那一本也不厚,紀墨上前取下,小心翼翼抽出來,不把旁邊兒的書冊帶出來,開啟看了,才發現並不是文字版,而是圖畫版,一張張影象是他曾經做過的書冊一樣,畫的是馴化之法,那野獸並不逼真,人物也略顯單薄,也就是火柴人多了衣服的感覺。

大略一看,能夠看明白是用鞭子馴獸,這也算是最常見的了。

知道少莊主是要藉此說什麼,紀墨也不細看,快速翻看了幾頁,道:「這是用鞭子馴獸?」

「是《御獸訣》之中的鞭法。」

少莊主指點著那一排書,從某處到某處,直接道,「策之以鞭,驅其所指。」

人都會屈服於重刑,何況是動物,它們的智商不高,也不代表著死不悔改,真被打得怕了,狼也如狗一樣要翹尾巴的。

不能逃,不能躲,只要做錯就挨鞭子,這種原始粗暴的馴獸方法,能夠一直流傳,也正是因為好用。

如同某些地方馴象,在大象小的時候就把它用繩子拴住,若是做事情不對就會鞭打,那時候反抗也沒用,只會得到更重的懲罰,漸漸學會聽話,如此天長日久,等到長大了之後,即便人已經不是它的對手,它也不會反抗人的驅策,而是會按照學會的命令列事。

紀墨捧著書冊,鞭法是這個意思嗎?

難道不是武功?

少莊主從他手中拿走書冊重新放回原位,繼續道:「若武功不高,被動物反過來咬死,就是御獸訣也無濟於事。」

御獸山莊馴養猛獸,並不是都從幼崽時候馴起,如同套野馬一樣,最開始也是從外尋來成年猛獸,以一己之力馴化,之後再培育它們的幼崽後代,延續這種馴化的成果。

這是傳統,也是少莊主不受重視的另外一個原因。

外人都以為少莊主成親有子之後,去外頭走一圈兒,在江湖上留下名聲,起碼展示了自己治理己方勢力的能力之後就能順利榮登莊主之位,事實上這只是第一步,第二步就是御獸。

憑藉這些年學到的御獸訣,憑藉自己的武功和技巧,到真正的野生猛獸面前,馴化一隻帶回來,這才證明他有資格繼承莊主的位置。

以往莊主都是單傳,並沒有旁的子嗣,這一步幾乎就是省略的,或者說是大大放水的,而這一代,除了少莊主外還有一個小少爺,兩者之間,莊主又格外看好小少爺,這一步必不可省。

而同為御獸山莊之人,同樣學習了御獸訣,少莊主知道要想讓這一步不成功會多麼容易,不需要多做手腳,只要選取的野生猛獸足夠野,就能夠把他耗死,因為他的武功的確是不高。

人與虎爭,力能搏虎的又有幾個?

起碼少莊主不是那樣的壯漢,也沒有那種勇力,技巧性的事情還罷了,真的力敵,不能夠。

偏馴獸又不是要以殺死為目的,如同訓鷹人必有熬鷹一法一樣,對野生猛獸的馴化之法,也必要先有能力把它困於一地,跟它死磕,不聽命不許其走,不聽命不許其吃,多方限制自由之後還要讓它無力掙脫而服從,熬著獸,也熬著人。

想要憑藉一個人幹成這樣的事兒,只是聽來,紀墨就知道這其中較量的心力必不可少。

耐心,毅力,意志,體力……多方面的比拼,一定要讓猛獸瞭解他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決心,方才有勝的可能。

不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