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談仁皓在清晨搭乘一艘火艇來到海灘上的時候,韓紹鋒派遣的陸戰隊已經“接管”了這片海灘,正在處理戰鬥的善後事務。美軍陣亡官兵的屍體被擺放在了一起,負責運屍工作的是一百多名美軍,而看管他們的是一個排的唐帝國陸戰隊官兵。這是又髒又累的活,而且在戰場上讓俘虜去收拾同伴的屍體,這並不違反任何國際戰爭法,實際上,當時又有幾個國家在遵守國際戰爭法呢?
被俘虜的美軍官兵分成了三批。
傷員被集中到了一起,韓紹鋒派了十多個醫官來幫助這些受傷的美軍官兵。這是一戰後《日內瓦公約》中明確規定的,戰勝的一方有義務救助戰敗一方失去戰鬥力的傷員。可當時島上的醫療藥品本來就很奇缺,還有大量的唐帝國傷員需要幫助,這些醫官帶來的多半就是繃帶,止痛藥,或者是嗎啡,真正能夠起到救治效果的藥品卻根本沒有多少。兩千多美國傷員中,至少有四分之一的重傷員,而這些傷員能夠堅持到被送到後方的戰俘醫院的,恐怕連兩成都不到。
被俘的軍官被安排在了一起,這些軍官都是五個人一組,又兩名荷槍實彈的陸戰隊員看著,他們將在被送到後方戰俘營的時候接受“盤問”,準確的說是審問,透過審問俘虜獲取情報,這是允許的,當然,這要看審問的方式。一般的情況下,是不準嚴刑逼供的,而且被俘的軍官有權力不交代與本國,本軍隊有關的機密。美軍也有條例,在被俘之後,軍官只能交代自己的姓名,年齡,家庭住址等基本情況,而不能將任何涉嫌洩密的資訊告訴給對方。而實際上,戰爭中任何一方在俘虜了對方的軍官之後,都會想盡辦法把那些軍官腦子裡的東西逼出來,讓他們把知道的所有機密都交代出來,而在審問過程中採用任何手段都是有可能的。很多時候,為了掩飾透過拷問來套取情報的行為,審訊者甚至會將別審訊者秘密處決,免得留下後患。
被俘計程車兵則被安排在了另外一邊,每50人一隊,由一個班的陸戰隊員看守。這些士兵也要接受審問,不過卻要輕鬆得多,在確定了其士兵身份(很多軍官為了避免遭到審問,在被俘之前都會脫掉軍官服,混到士兵裡去)之後,都將被送往後方的戰俘營。按照《日內瓦公約》,交戰雙方都有義務為俘虜提供最基本的生活安排,唐帝國也一直在遵守這條公約,這些俘虜都將被安置在遠離戰場,而且基本上無法逃脫的後方戰俘營裡,在這裡一直呆到戰爭結束,或者是與對方交換俘虜的時候,而這期間,俘虜可以勞動,甚至還有休閒時間,基本生活都將得到保證。前途條件是這些俘虜都乖乖聽話,不搗亂,如果有任何逃跑,或者是暴動行為的話,他們受到的懲罰就是死刑。
每個國家的軍隊裡都專門有負責安頓與處置俘虜的部隊,大部分是憲兵部隊。唐帝國也不例外,唐帝國的憲兵部隊的一個任務就是看管俘虜,只是隨著戰爭規模的擴大,憲兵也忙不過來了,這才由海陸兩軍各組織了一支“勤務部隊”,協助憲兵看管俘虜。另外,唐帝國有上百座戰俘營,這些戰俘營按照規模的大小,以及所收容的俘虜軍階的差別,一般可以容納1000到10000名俘虜(收容軍官,飛行員的戰俘營的規模都不會很大),這些戰俘營一共可以容納上百萬的俘虜,恐怕到戰爭結束之前,這些戰俘營都將被塞爆吧。
談仁皓在登上海灘的時候,就看到陸戰隊設的那幾個登記點,美軍俘虜會被陸續押到那邊去登記自己的姓名,軍階,以及其他的一些基本資訊,然後就被押往島上的臨時戰俘營,等待運輸船隻過來將他們送到帝國後方的戰俘營去(海軍設的戰俘營一般都在島嶼上,其中濟州島上就有十多個戰俘營,另外琉球群島的幾個島嶼上也都有戰俘營)。他沒有去關心這些俘虜的情況,這也不是他的工作,反正有人會照顧好這些俘虜的。
“談將軍,想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