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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費問題就更嚴重了。作為兵種,航空兵是沒有獨立申報軍費的權利的,而其經費都只能由軍種司令部分配。雖然在提交軍費預算的時候,會詳細列明有多少預算是分配給航空兵的,但是這僅僅只是預算而已。不管是陸軍,還是海軍,在實際分配軍費的時候,都不可能與預算完全一樣,那麼分給航空兵的軍費就自然會存在偏差了,也就存在原本應該計劃分給航空兵的軍費被挪用,使航空兵無法拿到足夠的軍費。這種情況出現的可能性不大,實際上,航空兵一般拿到的軍費都比預算得多,可軍費的實際分配大權是掌握在軍種司令部手裡的,這種受制於人的情況肯定不利於航空兵發展。
可以說,軍費問題是最為關鍵的,而且是讓航空兵獨立出來,成立空軍的主要理由。升為軍種之後,空軍就可以自己造預算,申請預算,而且可以決定軍費該怎麼分配,這也更能夠適應航空兵的發展。可以說,其他那些成立了空軍的國家也多半是因為這個原因才成立空軍的。當然,大部分人並沒有認識到這個問題,只有深入瞭解軍隊的結果,特別是軍費的重要性,分配方式等等內部關係之後,才能夠明白軍費對航空兵發展帶來的影響。
相對而言,成立空軍對陸軍的影響最大,對海軍來說是有得有失。如果成立空軍的話,陸軍航空兵肯定會被全部劃入空軍內,因為陸軍沒有任何理由再擁有獨立的航空兵,且空軍的主要任務就是與陸軍合作。海軍卻有理由至少保持一支獨立的航空兵,即艦載航空兵,也許還能夠保留一部分以執行海上巡邏任務的岸基航空兵。這主要是海軍艦載航空兵的任務特殊性,以及與艦隊密不可分的關係所決定的。另外,岸基航空兵中的海上巡邏機部隊也主要是執行與海軍,海戰有關係的任務,由其任務的特殊性就應該由海軍直接指揮。從這些方面來講,成立空軍之後,海軍仍然能夠保留航空兵。
對當時的帝國海軍來說,最大的影響就是將失去戰略打擊兵,不過,這實際上也算不上是損失,因為海軍根本沒有任何理由再繼續擁有那麼多的重型轟炸機了。
當初成立戰略打擊兵的時候,聶人鳳就考慮到了今後成立空軍時對海軍造成的影響。如果將那些重型轟炸機編如了海軍航空兵的話,那麼今後海軍航空兵何去何從?當然,這也有陸軍妥協的因素在裡面,畢竟戰略打擊兵所執行的任務與陸軍航空兵戰略轟炸機部隊的任務基本上是重疊的,而戰略轟炸機部隊是陸航的主體之一。因此,對海軍來說,戰略打擊兵實際上是“揀”來的部隊,從先後安排廖漢翔,伍顯昱,以及後來的羅雲衝為兵種司令官就可以看出,聶人鳳很清楚,這支部隊是臨時分給海軍的,戰爭結束之後,海軍就沒有任何理由保留下戰略打擊兵了。
從總體上而言,或者說是從海軍或者陸軍自身利益而言,空軍的出現,無疑對這兩個軍種都沒有好處。如果帝國在戰爭結束之後成立空軍的話,那麼僅從軍費上看,海陸兩軍都無法接受。戰爭結束後,軍費肯定大幅度縮減,本來兩家分配軍費就夠緊張的了,現在還要將軍費分成三份,自然就更加緊張了。更重要的是,只要航空兵保留在陸海兩軍之內,那麼陸海兩軍在使用軍費時就有更大的靈活性,這樣就可以設法彌補軍費降低時出現的漏洞。因此,不管是聶人鳳,還是嚴定宇,都不希望看到空軍出現,可兩人也都知道,他們是沒有辦法阻止成立空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