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她說,“你沒有權利窺探我丈夫的一生。”
他揚起眉毛。她和別人一樣知道得很清楚,星際法律賦予了他這份權利,法律保證他可以追索死者的真實生平。
“馬考恩是個可憐人。”她固執地說,“把他的真實生平公之於眾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只能引起人們的痛苦。”
“你說得對,他的真實生平只能引起別人的痛苦。可你說因為他是個可憐人,這你就錯了。”代言人說道,“如果我只說些人人皆知的事實:他討厭自己的孩子,打老婆,從一家酒吧喝到另一家酒吧,直到酩酊大醉,被巡警送回家。如果只說這些,人人都會心安理得,沒有人覺得痛苦,大家只會非常滿足,每個人都很得意,自己當初沒看錯這個人。他是個小人,所以我們把他當成個小人看待,我們做得沒錯。”
“你覺得他不是個小人?”
“沒有哪個人一錢不值,沒有誰的生命是空無一物的,即使最邪惡的男男女女也不例外——只要深入他們的心靈,瞭解他們的行為動機,都會發現他們的深重罪孽中仍舊存在某些仁心善舉,哪怕只有一點,也能對他們的罪過稍作補償。”
“你要是真的相信這個,那你可比你的長相還要年輕。”娜溫妮阿道。
“是嗎?”代言人道,“我在兩個星期前接到你的請求,我分析了那時的你。哪怕你現在記不得了,娜溫妮阿,可我還記得。年輕時的你是個甜蜜、美麗、善良的姑娘,你從前孤獨過,但皮波和利波理解你,他們覺得你值得去愛。”
“皮波已經死了。”
“但他愛過你。”
“你什麼都不知道,代言人!你落後於時代二十二年了!還有,我並不認為我自己一錢不值,我說的人是馬考恩。”
“你自己並不相信自己的話,娜溫妮阿。因為你知道他的善良慷慨之處,有了這一點,那個可憐人的一生就沒有虛度。”
娜溫妮阿一陣恐懼。她必須讓他閉嘴,阻止他說出來,雖然到現在她並不知道這個代言人自以為從那隻畜生身上發現了什麼善良慷慨之處。“你好大的膽!竟敢叫我娜溫妮阿。”她大叫起來,“四年了,沒有誰敢再用這個名字叫我!”
作為回答,他抬起手,手指拂過她的臉頰。這是個怯生生的動作,甚至有點孩子氣,讓她想起了利波。她再也忍受不下去了。她抓住他的手,一把甩開,將他推進房間。“出去!”她對米羅厲聲吆喝。兒子一溜煙逃出門去。從他的臉上,她看得出,目睹過這幢房子裡發生的種種爭吵之後,米羅仍然被她今天的沖天怒火嚇了一大跳。
“你休想從我這裡得到任何東西!”她朝代言人吼道。
“我來這裡並不是想從你這裡得到任何東西。”他平靜地回答。
“我也不想要你能拿出來的任何貨色!你對我來說毫無用處,聽見了嗎?一錢不值的人是你自己!Lixo, ruina, estrago——vai fora d'aqui, nao tens direito estar em minha casa!”你沒有權利留在我家裡不走。
“Nao eres estrago,”他輕聲道,“eres solo fecundo, e vou plantar jardim ai。”說完,不等她回答,他關上房門,走了。
說實話,她也想不出回答。她管他叫estrago,但他的回答卻好像她在說自己是棄兒。她辱罵他,用了最藐視的人稱代詞,只有對小孩或狗才能這麼稱呼。而他是怎麼說的,說得那麼鎮定。“你是一片荒原,我必使你盛開芬芳。”這是什麼話?詩人對他的情婦、丈夫對自己的妻子才會這麼說。好大的膽子,她悄聲自言自語,撫著被他觸過的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