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頃,張志伯領著一行從人來到,薛公只得出郭迎接。張志伯吩咐進城歇馬,知縣便在前引導。迎到公廨,張志伯坐定,薛公入見,請了安,侍立於側。張志伯問道:“貴縣倉庫,可充足否?”知縣打拱回道:“倉庫充足,並無虧空。”志伯又問道:“縣中案牘可有冤抑久滯不伸者否?”知縣道:“卑職自蒞任以來,案無大小,悉皆隨控隨問,並無久懸不結之案。”
志伯所問言語,不過是故意恐唬的,好待知縣打點。誰知這薛公毫不奉承,對答如流。志伯心中有些不悅,便作色道:“既是貴縣案牘無滯,錢糧充足,本爵欽奉聖旨,是專為稽查糾察來的。貴縣雖則可以自信,然本爵亦須過目,方可復旨。就煩貴縣立備清單,好待本爵查聞。”知縣不敢有違,打拱道:“謹遵臺命,待卑職回署,立著書吏開列呈上就是。”志伯道:“不須回去商酌,就在這裡開注。”便令人取過紙筆,放在面前,勒令書寫,不容遲緩。
薛公無奈,只得當堂寫明。先把倉庫錢糧開列,後把各房案件開注呈上。志伯觀看,只見寫著是:歷城縣知縣薛禮勤,謹將縣屬管下倉米穀石開列。計開:天字第一廒,貯米一千五百六十九石零三升六合七勺。
地字第二廒,貯米一千二百三十二石二升七合八勺。玄字第三廒,貯米一千七百二十五石六鬥一合一勺。黃字第四廒,貯米一千零七十三石零二合。宇字第五廒,貯米九百二十五石一升七合三勺。宙字第六廒,貯米一千零十二石零三合。洪字第七廒,貯米八百石零七升二合三勺。荒字第八廒,貯米九百一十二石三升三合七勺。
常豐倉谷石列後:東字廒,貯谷二千八百二十五石三升八合三勺。南字廒,貯谷一千石無零。西字廒,貯谷一千零五石二升九合一勺。北字廒,貯谷九百一十五石七升一合。上下中末四廒,每廒貯陳谷三百一十三石無零。庫存錢糧:地丁銀,除報銷外,實存銀三萬八千七百五十三兩六錢三分七厘。
各房案件開列:刑房命案未結共一十三件,已結共一十八件。兵房盜案未獲共二十八件,已獲共一十三件。禮房拐奸兩案未結案共五件,已結案共一十一件。又戶房婚案未結共一十六件,已結共一十六件。戶房田土案已結共一十七件,未結案共二十一件。糧屯兩房未結案共一十七件,已結案共八件。吏工兩房並無未結案件。
志伯看畢,把清單收了,對薛公道:“貴縣今夜且在公廨歇宿一宵,待本爵明日一起跟同查驗可也。”薛公應諾,晚上令人取了酒飯上席,志伯一概不食,仍舊發還出來。那些家人們要這樣要那樣。稍有不到,百般辱罵。薛公明知他們有意尋釁。只是詐作不聞,任由他們絮絮叨叨,只是不理。
到了二更時候,忽有一自稱張志伯的心腹家人進來,與知縣攀談。自言姓湯名星槎,因與知縣言及錢糧倉庫之事。知縣道:“本縣原亦有虧空,乃是前任相沿下來的。在下接篆之時,業已稟明列位上憲,方才出結的,現在收準移定之後,並無一毫虧空。”湯星槎笑道:“太爺固是不曾虧空一毫,其如上手中清,何以混接?只恐國公不準。向來欽差出巡,皆有定例,所過州縣,均有備補依價銀兩,以免苛求毛疵。今太爺何不仍循舊例,可免明日多事,不知尊意如何?倘若有意,某情願先為紹介。”
知縣笑道:“管家有所不知,想在下一介貧儒,十載寒窗,青氈坐破,鐵硯磨穿。一朝僥倖,兩榜成名,筮仕遠方,兩袖清風,一琴一鶴之外,別無長物。家有老妻幼子,尚且不能接來共享此五斗折腰之粟,其中苦況,木待絮言,而管家諒能洞悉也。哪有銀子來作夫價?倘若國公不肯作情,明日吹毛求疵,亦惟付之命數而已。”湯星槎見他堅執不從,遂長嘆而出。回見志伯,備將言語說知。志伯笑道:“你且退,我自有以處之。”
次日黎明,志伯吩咐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