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那我先走了。”到達目的的王志強起身告辭,和一群不太熟的人聚會,很彆扭,不如儘早離開。
沈浩清楚王志強什麼心思,笑著點頭。
王志強走後,在座諸位依然高談闊論,直至幾個女孩將搗鼓小半天才做好的飯菜端上餐桌。
多虧餐廳夠大,擺放的圓桌圍坐十幾人,一點不擠,沈浩率先端起酒杯,剛要講話,門鈴響了。
“我去開門。”
唐凱說話間已然起身奔向門口,緊接著坐在餐廳裡的人就聽到唐凱興奮嚷嚷:“胖子,你丫神了,正巧趕上吃飯。”
除了何媛,其他人要麼瞅沈浩,要麼瞅餐廳入口,想搞明白胖子是誰。
第三百一十八章 走自己的路
唐凱陪著好哥們兒走入餐廳,迷茫的人們頓時目瞪口呆,做夢想不到胖子指的是皓翔集團掌舵人趙小寶。
其實,現在趙小寶已不算胖,雖然還是個標準的吃貨,但運動量比以前大很多,每天健身游泳,很少間斷,啤酒肚幾乎消失不見,以至於身形比以前好看很多。
以前沒留意過趙小寶,或壓根不曉得有趙小寶這號人的男女,自然不理解趙小寶怎會有胖子這樣的綽號。
“呦,人還挺多的。”趙小寶略顯意外,唐凱沒跟他說今晚沈浩家裡有聚會,不過這貨愛熱鬧,人多,更好。
“趙總……”李樂反應極快,率先離座,滿臉堆笑與趙小寶握手,多個朋友多條路,多個趙小寶這樣的朋友,命運可能為之改變。
趙小寶根本不認識李樂,但沒法視而不見,同老大沈浩坐一桌吃飯的人,他必須給足面子。
“叫我小寶就好,要麼乾脆叫胖子,趙總……那是外人叫的。”交際能力超強的趙小寶灑脫笑言。
再怎麼陌生的人,他只需三言兩語就能使對方如沐春風,心情愉悅,彷彿邂逅的是相交多年的故友。
這種交際能力,使他獲益良多。
“好,好,我聽你的。”李樂激動點頭,一下子和趙小寶混熟,太有面子了,絕對是值得炫耀一輩子的事。
其他人見李樂跟趙小寶混了個臉熟,也爭先恐後起身與趙小寶握手,一個比一個表現的謙卑。
在這些人心目中,趙小寶的分量明顯重於沈浩。
因為他們不太瞭解沈浩,不清楚沈浩到底多牛逼,更不知道沈浩近幾年做過什麼大事、有過啥輝煌經歷。
反觀趙小寶,經常出現在公眾視野,現身各種高大上的場合,與各種牛人論道、切磋,名動華夏。
仰慕趙小寶,人之常情。
此刻,唯一坐著不動的人,是沈浩,並非這牲口刻意裝逼,既然是好兄弟,何必裝模作樣客套。
“老大,我帶回來兩瓶好酒,本打算今晚陪你喝個夠,沒想到這麼多人。”趙小寶說到最後撓頭苦笑。
“我這兒不缺酒,肯定讓你喝個夠。”沈浩豪邁笑言,這是在美美死後第一次顯露落拓不羈的一面。
“好,陪老大喝,喝死也痛快。”趙小寶脫掉外套,扯開襯衣的衣領,擼起袖子,一副捨命陪兄弟的架勢。
一幫老同學默默瞅沈浩、趙小寶,都能感覺的到,趙小寶發自肺腑敬重沈浩,真把沈浩當大哥。
怎會這樣?
人們產生同樣的疑問。
難道沈浩比趙小寶牛逼的多……李樂如此想,旋即覺得自己的想法太離譜,趙小寶已是全球最年輕白手起家的億萬富豪,改革開放三十多年,才出這麼一個。
沈浩若是比趙小寶牛逼,還是人嗎?
對沈浩有所瞭解的陳博睿同樣納悶兒,趙崢嶸死後,趙家已風光不在,就算沈浩是趙家女婿,趙小寶亦無需低三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