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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部分

”一位面板黝黑顯得與眾不同的男子起身道,話裡的威脅之意卻是讓阿卜杜拉起了一身的冷汗。

這位黑人居然是某個超級打過有史以來第一位黑人總統,當時不少人還驚訝於他的冷門崛起,如今看來卻是有教廷作為背景,在美國,雖然教廷的勢力似乎不是很強勢,但是實際的影響力卻是不容低估的。

“總統大人說的沒錯,敢於公然在偉大的光明神面前褻瀆神聖的聖女選舉,這種行為是不可原諒的,我建議,把這個瀆神者送入宗教裁判所。”一位看上去很有紳士風度的男子起身道,說出來的話卻讓人不寒而慄。

“你這個虛偽的走狗,怎麼不把自己的女人送進那個魔鬼的地方。”阿卜杜拉氣急敗壞地壞,倒也不怪他不顧形象,實在是宗教裁判所的名聲太強悍了。

宗教裁判所13~19世紀天主教會偵察和審判異端的機構。又譯羅馬宗教裁判所審判伽利略異端裁判所、宗教法庭。旨在鎮壓一切反教會、反封建的異端,以及有異端思想或同情異端的人。宗教裁判所是從13世紀上半葉建立的。教皇英諾森三世為鎮壓法國南部阿爾比派異端,曾建立教會的偵察和審判機構,是為宗教裁判所的發端。霍諾里烏斯三世繼任教皇后,於1220年通令西歐各國教會建立宗教裁判所。教皇格列高利九世又重申前令,強調設定機構的重要,並任命由其直接控制的托缽僧為裁判官,要求各主教予以協助。於是宗教裁判所在西歐天主教國家普遍成立。

僧侶裁判官主要由多明我派修士擔任,也有少數方濟各派僧團成員。最初裁判官巡迴偵審,後來建立地區性的常設裁判所。裁判官掌握對本地區異端的搜查、審訊和判決大權。主教和世俗政權有協作、支援的責任,但無制約、干預的權力。異端包括不同於羅馬正統教派的言行和思想。巫士亦被視為異端。不少反封建鬥士、進步思想家、科學家、民間魔術師、術士皆為裁判所打擊迫害的物件。異端罪的偵審秘密進行。控告人與見證人姓名保密。罪犯、惡棍乃至兒童,皆可作見證人。一經被控,絕難倖免。為被告作證、辯護,有被指控為異端的可能,因此無人敢為。被告如認罪並檢舉同夥,處理從寬。苦行、齋戒、離鄉朝聖、在公開宗教儀式中受鞭打、胸前或身後縫綴黃色十字架受群眾凌辱等,皆屬輕罰。對不認罪、不悔過者,刑訊逼供,從嚴定罪,處以徒刑或死刑。死刑多為火刑,交由世俗當局執行。對被判死刑、徒刑者,財產沒收歸教會和世俗政權分享,或由政府全部佔有。沒收異端財產而獲得利益,是世俗政權積極支援宗教裁判所的原因之一,從而造成濫肆搜捕、定罪,株連擴大的惡果。

在天主教國家裡,除英國和北歐國家外,先後皆有宗教裁判所活動。220年,教皇洪諾留三世認為地方主教鎮壓異端不力,通令建立直屬教皇的‘宗教裁判所‘或‘宗教法庭‘。宗教裁判所一般設在修道院內,審訊秘密進行。宗教裁判所所制訂的審訊條例:有兩人作證,控告便能成立。證人如果撤回證詞,就按異端同謀犯處理,被告如不認罪,可用刑。被告不僅自己認罪,還須檢舉同案犯和異端嫌疑犯。為異端辯護者應受罰絕。被告認罪之後,如果翻案,按異端處理。被判為異端者,沒收其全部財產。宗教裁判所前後共經歷約500年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歷時較久,兇殘恐怖較著,不僅用來鎮壓異端,並用來迫害阿拉伯人和猶太人。15世紀以後,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最為殘暴,僅1483年至1820年,判處的異端份子達38萬多人,被火刑處死的達10萬餘人。而僅僅在14801488年間,被火刑處死的達8800人,受懲處者有96494人1483~1820年間,受迫害者達30餘萬人,其中13被判處火刑。16世紀中葉,教皇在羅馬建立最高異端裁判所。18、19世紀,西歐各國宗教裁判所先後被撤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