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年初一,誰不在家抱著老婆看電視。
一個年輕人,梳著倔強的短髮,穿著一件米黃色的風衣,臉上還帶著一付很酷地墨鏡。手扶著路邊的欄杆,望著滔滔的長江,臉上露出悠然自得的神情,絲毫沒覺得天氣冷。仔細打量,才可以發現在年輕人的風衣右胸上,有一個很小巧的胸針。
這枚胸針只有一個成年人的大拇指甲那麼大,是一隻手的形狀。這隻“手”四指握拳,獨伸食指,食指指向上方。整個胸針都是金黃色的,只有在那根“食指”的指尖處有一顆小小地透明的東西。在陽光地照射下,折射出刺目的亮芒。
他在這裡已經等了很久了。不過他好像耐心很足,臉上地笑容始終沒淡過。
“方晴好!”
不知道過了多久。他才聽到自己身後響起一個聲音,一個自己非常熟悉的聲音。他曾經被這個聲音罵過三四年。
風衣甩動,年輕人驟然回過衣,一雙眼睛即使在墨鏡的後面仍然很亮,就像兩盞燈。
“老大,分開半年多了,怎麼樣啊?有沒有胖一點?”年輕人嗓門很大。而且在用一種居高臨下的態勢在說話。
張敬雙手插在褲子口袋裡,面無表情地走過來,站在方晴好的身邊,臉也朝向長江。
“你不應該來的!”張敬沒理剛才方晴好的廢話,開口靜靜地說。
“老大,你怕啊?”方晴好聞言。臉上笑意更濃,突然把臉湊到張敬面前,盯著張敬地眼睛。好像在挑釁。
“我怕什麼?”
“你怕我為難你,你怕我和你對抗,你怕我幫你的對手,你怕我打亂你的計劃!”方晴好自信十足,臉上的笑意濃烈得已經接近於一種病態。
“你要是再用這種欠揍的表情和我說話,我就打掉你一嘴的牙。”張敬望著長江,語氣淡漠,並不像在嚇唬人。
“Yes〃sir!”方晴好突然給張敬打了個立正,向張敬敬了一個軍禮,然後嘴角又抿起一絲虐笑,“老大,你餘威不減當年啊!”
“方晴好,你知道不知道,你有一個毛病,很大地毛病。如果不改的話,你這輩子都成不了大氣。”張敬轉過臉,皺著眉很嚴肅地對方晴好說。
“知道,你說我自大嘛!老大,你是不是老了?這句話你已經罵了我三四年了,今天我來南平,你還要接著罵?”方晴好抱著胳膊,把臉扭向另一邊,一臉無聊的神情。
“你錯了。自大會讓你充滿自信,會增添你地勇氣,其實在工作上,自大也不算壞毛病。你最大的毛病不是自大而是自戀,你知道嗎?你總是覺得你才是這個世界的主人,你認為這個世界是為你準備的,好的不好的事都是為了讓你開心,或者讓你難過的。沒有人比你大,沒有人比你高,所有人都只是你的配備品。方晴好,人貴自知而後人知之,你一天不能端正自己的態度,你就一天不會成為真正的高手,而只是一條在人前瘋狂吠叫的狗。”張敬慢條斯理,把這一段能將方晴好罵得痛入骨髓的話,說得輕描淡寫、恍若無人。
方晴好的臉色微微變了一下,看看張敬,他的目光顯得有些冷厲。不過張敬無所謂,反正目光也不能殺人。
“老大,我這次來南平,是受邀來的。有人出一百萬,讓我來擺平一件CASE。”方晴好總算是說起了正事。
“呵呵,南平居然還有人認識食腦者,還有人能出錢請食腦者,很意外啊!”張敬淡淡地笑了笑。
“本來我不知道老大你在南平的,年前我來了之後,就開始分析那件CASE,這時我才現,原來CASE裡的對手叫張敬!”方晴好好像是故意說一段停頓一下,眼睛盯在張敬臉上,想看看張敬什麼反應。
“全中國,叫張敬的沒有一百,也有八十!”張敬的那張臉好像已經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