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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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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南商報》報道了這個案例,不過劉曉莉並沒有對警察或者沉屍者的行為做出評判,她只是對火葬費用做了一個調查,還有素波現有的五家殯儀館的墓地收費情況。

火葬的費用不是特別地高,六七百塊錢的模樣,還附贈簡單的化妝,不過有一些衍生出來的費用未必低,比如說舉辦儀式、送別,難度比較高的化妝,那費用可有高的。

骨灰盒也是從幾十元到數千元不等——看死者家屬的經濟能力了,有錢的買貴的,沒錢的買便宜的,可是這墓地,就不同了。

28o5章使用年限(下)

素波現有的五家墓地裡,有兩家是民辦的,但是五家中最便宜的一家,想買一塊墓地,也得花八千塊,買一送一的話倒是能便宜一點——就是那種合葬墓地,打折下來也是一萬三。

不到兩平米左右的一塊地——按建築面積算,也不過三平米,劉曉莉拿自己的工資比較了一下,明面上她的工資是九百多,一年不吃不喝,也才勉強死得起一次。

這還不算什麼,尤其要命的是,為了報道的公正xìng,她還特意地查證了一些檔案,現這墓地,死者也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未來的某個時刻,死者可能面臨拆遷或者喪失使用權的問題。

這個時間有多長呢?第十六條規定,“經營xìng公墓的墓穴管理費一次xìng收取最長不得過2o年”。

這僅僅是說收費週期,跟使用年限似乎還沒啥關係,但是等到了98年,民政部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意見的通知》,明確了這個模糊的概念:“今後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則上以2o年為一個週期。”

無非是一個憑弔先人,寄託生者哀思的地方,偏偏就變成了眼下這樣,劉曉莉在文章的末尾寫道,“想到自己死後二十年,兒女們該為我考慮續費的問題,一時間就有點困惑——死者會打擾生者的平靜,這墓地到底該不該買呢?”

陳太忠最近沒怎麼在意《天南商報》,而劉記者這篇文章,寫的也沒有什麼針對xìng,純粹是對現在社會現象的報道,別人看了也就……只是看了。

不成想這篇文章被省委秘書長何宗良看到了,一時間大怒,“這麼寫是什麼意思?這是影射咱們的制度,還不如楊森統治下的四川!”

這裡有個典故,民國時期軍閥楊森統治成都,對挑糞者收取稅費,有人作詩云“自古未聞糞有稅,如今唯有屁無捐”,而何秘書長以文采自矜,一眼就看出了記者的影射。

他一震怒,手下立刻有人去調查此事,反正商報是掛在經貿廳下的,分分鐘就有人敲定了文作者——“這個劉曉莉在民營媒體裡很有名,文明辦有人對她的工作很支援。”

文明辦?何宗良一聽也有點頭大,文明辦可不就是宣教部的?管宣傳的人裡,都有人支援,這件事怕是……又要費點周折,“把這個情況,跟宣教部說一下……積極向上的事情那麼多,為什麼一定要報導這種負面訊息?”

至於說下面人的彙報中,沒說明文明辦裡具體是什麼人在支援,他也沒再問——本來就是一時興起過問一下的事情,知道那麼多幹什麼?

下面人聽說了“楊森和四川”的點評,專門找人瞭解了一下,就知道何秘書長到底是因為什麼生氣了,所以對宣教部那邊,訊息傳遞得就很到位。

——這個劉曉莉,居然揣測國家政策是死後二十年還要收費,這心思就太惡毒了,史上從未聽說埋進墓子二十年還要收費的情況,簡直比楊森收“大糞稅”還惡劣嘛,信口開河,這不是一個合格的記者該做的,也不是一個有責任感的媒體該刊載的。

宣教部裡,不少人都知道,這劉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