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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部分

經結婚十幾年了,你居然還沒有嫌棄我……!”

“呸!”金泰熙輕啐了他一口,她沒多想,這時候貌似也無法多想,滿心裡都是甜蜜,想著他們十幾年前就在一起,然後一直到現在,那聽上去可不就像是已經結婚了好些年的夫妻了麼。

一般的夫妻可是要二十來歲才能夠認識,而他們在二十歲之前,就已經像是戀愛,生活了十幾年了,剛是這一點,就彌足珍貴,是值得她高興的。

因此,主動的吻著他的唇,呢喃著,“是呢,我們好像結婚十幾年了,然後又重新開始戀愛一樣,我們比其他人多出十多年的美好歲月,”

給他吻的有些喘不過氣來了,才輕輕的推開了他些,嬌喘著,任由他的手在自己圓溜溜的翹臀上揉捏著,眼神裡滿是愛火,“你要一直這麼寵我,不許不要我,知道嗎!”

李正熙微笑著點頭,抓住她的手放在胸口,讓她感受著他的心跳。

甜蜜的早晨,時光易逝,好像是眨眼間就八點了,李正熙需要起床了。

金泰熙慵懶的纏在他的身上,讓他寵溺的抱著自己起身,把自己雪白的身子驕傲的展現在他的眼前,有些薄薄的羞,卻又讓他給自己穿上衣衫,然後才讓他抱著下樓。

一個最最甜蜜的起床儀式之後,她才心滿意足的,雀躍的跑到高秀珍的面前,撒嬌似的跟她問好。

金美妍已經把早餐準備好了出來,看到她幸福的樣子,也是寵溺的一笑,“怎麼這麼早就起來了,”

“姑母,你又笑話我了,”金泰熙撅起嘴,眼睛卻看著另一邊的李正熙,心裡想著,嫁給這個臭小子還是蠻不錯的,最起碼他媽一點也不兇,還對自己特好。

然後,才郝然的對金美妍說道:“姑母,下次你一定要叫我起床,教我做早餐。”

韓國女性,還是晚輩的話,必須承擔起家裡的家務,金美妍雖然寵金泰熙,把她當女兒一樣,但金泰熙還是覺得自己必須學會做飯,比如眼前,她吃現成的情況還是很不好的,很容易給人說懶,不是個好兒媳婦之類的。

吳妍秀也跟金泰熙說過,讓她學學廚藝,只不過,李正熙那個大魔王一直寵著她,讓她一直很享受這種寵愛,加上年紀小,沒經歷過事實,考慮的就不太多。

就是眼前,撒嬌的成分也更多一些,可沒有真的多想要學。

當然,高秀珍和金美妍都同樣很寵她也是很重要的原因,比如眼前,金美妍就笑盈盈的說著。“學什麼。你別把我的鍋給燒了就好了。你還是安安心心的給我當美食專家就行。”

“那怎麼行呢,”金泰熙喜滋滋的說著,“還有啊,你在家裡還好,如果你會紐約了,我還要照顧外婆和那個臭小子的,總不能老是叫外賣!”

除了一開始,金美妍在韓國呆了差不多半年。這些日子卻是兩頭飛,畢竟紐約還有老公和兩個兒子。

“你外婆做飯比我還好吃呢!”金美妍笑著看了高秀珍一眼,說著,“媽做的辣炒年糕,排骨湯最好了,我小的時候就惦記著吃那麼點,不過外婆那時候跟你媽一樣偏心,不過你媽是對正熙偏心,我媽是寵我哥,把好的全留給他吃了!”

男尊女卑。金美妍兩兄妹,高秀珍自然會對金光楠好一些。這種事情一點也不稀罕。而這時候說出來,卻不是金美妍埋怨,只不過是開玩笑。

高秀珍也呵呵笑,“偏心的事情我就不說了,不過,你那時候是個貪吃鬼,你哥的性子靦腆的很,給他吃都不好意思吃,你卻是見到啥就吃啥,家裡那時候也不富裕,真要說吃,你比你哥可吃的多多了!”

都是家長的玩笑話,卻也是和睦的象徵,更是老人家美好的回憶,跟年輕戀人的回憶一樣,彌足珍貴。

那邊,李正熙洗漱完,從外面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