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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認為這是一個錯誤的“變形”,實有一辨的必要。

(1)賈芸的取名“芸”,據字書所釋,“芸者,香草也。”《說文》:“淮南王說:‘芸草,可以死而復生。’”沈括《夢溪筆談》雲:“古人藏書闢蠹用芸香。”《禮記·月令》篇雲:“芸,始生。”這三條釋文說明賈芸在後40回裡是他發揮了“闢蠹”的關鍵作用,從而使賈府劫後復生。

(2)早期脂評抄本《石頭記》,從第24回到第27回,有六條批語涉及賈芸的為人行止及在後40回中“仗義”行動。例如,靖藏本第24回回前總批有云:“‘醉全剛’一回文字伏芸哥仗義探庵(監)……”第26回“紅玉佳蕙閒話”一段之上庚辰本上有墨筆眉批雲:“‘獄神廟’回有茜雪、紅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無稿,嘆嘆。”這兩條批語說明賈府“抄沒”之後,有“獄神廟”諸事,正是賈芸與茜雪、紅玉諸人救了王熙鳳、賈寶玉一干人,使他們免去牢獄之災。庚辰本第24回有夾批點明:“孝子(指賈芸)可敬。此後來榮府事敗,必有一番作為。”靖藏本則在此條批語之後又加“果然”二字。同回有眉批指出:“芸哥可用。”批者見過後40回原稿,從批語可知賈芸“素日行止”是“金盆雖破分量在。”

從賈芸的取名之意到抄本《石頭記》之批,皆證明《紅樓夢》後40回對賈芸的“奸兄”描寫與前80回的描寫和脂評的內容完全相悖。那麼,造成賈芸性格扭曲、變形的責任又是誰呢?我個人認為主要原因是原稿“迷失”造成的,而將賈芸寫成“奸兄”之事極可能是整理者高鶚在連綴前後文字所添改。但這並不是說《紅樓夢》後40回是高鶚所“續”,而是“補”的不佳。倘若說高鶚所“續”,則應該另有“鐵證”!

2004年9月18日

“齊全”在一雙小腳上

“齊全”在一雙小腳上

——選姿,從上往下看

賈母雖然“退居”二線,但賈府內的實權還操控在她的手中。這一點賈府上下都心知肚明,管家婆王熙鳳當然更是心如明鏡。《紅樓夢》第69回開頭寫了一段相尤二姐的故事,就驚動了這位掌實權的“老祖宗”。小說中寫道:

正直賈母和園中姊妹們說笑解悶,忽見鳳姐帶了一個標緻小媳婦進來,忙覷著眼看,說:“這是誰家的孩子?好可憐見的!”

這位被鳳姐拉來的“小媳婦”就是賈璉偷娶的尤二姐。關於她的故事大家都熟悉不必再引經據典去詳加介紹。不過這段文字中有關選媳婦“標準”問題頗值得注意,今日青年人恐怕沒有這方面的“經驗”了!

賈璉和尤二姐結婚是“自由”戀愛而結婚,在家庭內部是“先斬後奏”。如今王熙鳳把尤二姐拉來見賈母,目的是向賈母表現一下自己的“寬宏大量”恪守婦德。當然未來出來什麼問題,自己也可以推脫干係,這都是“機關算盡”的法子——做給別人看的。賈母雖然有權,但畢竟老了,倒是常常被王熙鳳利用了。至於尤二姐,她心地善良,況名不正言不順地被偷娶,能見老祖宗也是一“正名”的機會。但賈母還真的“上下瞧了一遍”,看了“肉皮兒”又看了“手”,最後是鴛鴦揭起“裙子”讓老祖宗細細瞧過。所謂“上下瞧了一遍”,就是人們常說的“從頭到腳”看了一遍。看“肉皮兒”,是看肉皮兒嫩不嫩,白不白;看“手”,是看大小巧拙,是不是能作細活的;“揭裙子”是看大腳還是小腳。老祖宗的結論是:“更是個齊全孩子!”說明尤二姐長的俊俏還配了一雙小腳,所以才稱“齊全”。

這是明清期間世家大族“選”媳婦(選姿)的一個重要的步驟,也是民間的一種風俗。著名大戲曲家李漁寫過一本《閒情偶記》,其卷三“聲容部”列“選姿第一”,共計四款:“肌膚、眉眼、手足、態度。”例如“手足”款雲:“相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