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兒的一手血色浪漫,把小趙嚇的肝兒顫,當時小趙甚至想讓他樂哥去公安局備個案。
「裴大頭,」烈日下,裴樂的懷抱熱情似火,烤得程易滿頭大汗,「能不能進車裡說,你他媽吃豬飼料長大的吧?勁兒那麼大。」
裴樂曾經很討厭裴大頭這個綽號,也不知道為什麼,他從小就頭大,腦袋和身體比例不成正比,跟同齡人比起來,他的腦袋能比別人整整大一圈。
在他父母沒出事之前,家裡的親戚每次看見他都會真心誇讚:這孩子,一看就聰明。
這麼被誇了幾年,裴樂也覺得自己很聰明,直到遇到程易,聰明這個詞被對方換成了傻子。
兩個人第二次遇見,裴樂身上穿著程易的衣服,一件外套直接從脖子蓋到了腳脖子,讓裴樂度過了一個安逸溫暖的春天。
春末夏初,裴樂手上拿著討來的饅頭正準備大快朵頤,沒想到程易從天而降搶走了他的饅頭。
那時候裴樂想,什麼英雄都是從天而降的?都是騙人的,從天而降的不一定是英雄,也有可能是仇人。
雖然裴樂身上還穿著程易的衣服,但他還是為了一個饅頭追了程易一個上午直到追到程易的撞球室裡。
裴樂用事實向程易證明瞭一句話——世上無難事,只要肯堅持,裴樂的鞋在無數次追趕中不知道落在了哪裡,身上的衣服已經髒的完全看不出顏色,臉上的泥厚的都能種花,脖子細的看起來像是承受不住他那個腦袋。
可就是這麼一個身體瘦弱的小東西,追了程易整整一個上午,程易也很驚訝,他搶裴樂包子完全是為了報衣服的仇,裴樂留給他的內褲勉強維持住了他最後一絲體面,可程易原本可以更體面。
「這該不會是個傻子吧?頭這麼大。」程易當時真的這麼以為。
裴樂開始不應,後來程易又換了幾個綽號裴樂就應了,程易起綽號的本事跟他媽瞎子摸大象一樣,你永遠不知道下一步這瞎子會摸哪兒。
當然,只能程易叫,別人要是敢叫這三個字,裴樂立馬可以讓他見識見識什麼叫做鐵頭功。
太久沒聽到這三個字,一出聲裴樂眼眶立馬就紅了,
裴樂一直認為自己應該恨程易,因為程易拯救了他,再給了他無數希望和未來後又輕而易舉的拋棄了他。
都是拋棄,和他母親那次不一樣的是,7歲的裴樂和18歲的裴樂,思想高度上存在著一條難以跨越的鴻溝。
裴樂恨他媽是因為他媽不負責任,生了不養,裴樂一直認為,他媽之所在在他爸頭七過了剛好自殺是想讓他爸鬼魂回來的時候兩個人好在黃泉路上搭個伴,要是和陰差關係處的好,甚至還能一起投胎。
有時候裴樂又覺得自己不應該恨他媽,至少事實是因為他媽的自殺才導致裴樂遇到程易,在經歷過父母雙亡,家裡親戚落井下石之後裴樂一直覺得自己的內心應該像石頭一樣冰冷,他早就明白了,在難事當頭的時候拜菩薩沒用,拜父母沒用,拜程易,一定有用。
「哥,我好想你。」裴樂長大了,不聽話,不想放開,他一遍一遍的告訴自己,程易回來了,程易就在他面前,他現在抱著程易,人生還是充滿希望且一片光明,以前的事情都不重要。
裴樂很開心,自己七歲的時候能抓住留在程易身邊的機會,二十五歲照樣能抓住留在程易身邊的機會。
「我也想你,」程易覺得今天真不是什麼好日子,沒死在裡面,可能會死在外面,雖然他也理解裴樂這種二愣子舉動,可他媽的真的很曬啊臥槽!
這種令人感動的重逢好像怎麼看都看不夠,裴樂沒哭,程易沒哭,趙日天哭了,倆人抱了半天送手後直接鑽進了後車座,徒留小趙站在烈日下苦思冥想自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學的內容是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