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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年代文22

關於布的事, 李小紅沒有多提,就說了會儘量尋摸一些來,讓她放心就是。

另外, 李小紅還在信裡提到了桑家的事。

桑語一看就知道, 這絕對是把她的情況摸透了,這年頭其實是沒有秘密的, 大家又都住在一片, 想要知道誰的情況,一打聽便知道。

李小紅的媽是供銷社的,人脈訊息很廣。再來李素蘭接替了她的位置進了紡織廠,別人不得打聽她的情況啊。

一來二去,李小紅想不知道都難。

如果是之前,李小紅或許還不會在意, 畢竟之前就是一錘子買賣, 可現在不一樣了, 看桑語這架勢,是想和她長期合作來著。

於李小紅而言, 把布賣給遠在千里之外, 又知根知底的桑語, 絕對是個好選擇,比在附近賣被人發覺好多了。

另外,桑語還暗示, 她要的多,有多少要多少。

那就意味這李小紅不僅可以賣掉自己的, 還能幫著同事一起賣掉, 這樣她們就是綁在一起的, 也就更加地安全。

誰也別想出賣誰, 要不然大家一起玩玩。

因此李小紅對於桑家的事更加上心了,打聽出的情況都給桑語寫在了信裡。

按照桑語的設計,周紅霞果然帶著桑久回去了,一進家門,桑紅武就要打她。

原本還忐忑不安的周紅霞,頓時就爆發了,大聲嚷嚷桑紅武要殺妻另娶,讓大家給她做主。

搞得桑紅武投鼠忌器,不敢再動手了。

桑紅武也不是吃素的,不給周紅霞家用,也不領米糧回家,天天和桑義吃食堂。

周紅霞可不怕,桑語都在信裡和她說了,這樣的情況要怎麼處理。

她當即帶著桑久跑到王家去,大聲嚷道,&ldo;桑紅武為了給李素蘭買工作,填陪嫁已經把家裡的錢都耗光了,不給我們娘倆家用,要餓死我們,那你一個當女兒的,難道不該施捨娘和弟弟一口飯吃。&rdo;

她就賴在王家不走,不管王家做什麼吃的,她都要搶最好的。

王德民可是副廠長,要臉面,趕不走還罵不得。

而周紅霞已經是王繼軍的岳母了,他還敢動手打人不成?

王德民氣得跳腳,讓桑紅武過來處理,周紅霞一哭二鬧三上吊,如果不給家用就不回去。

最後無奈,桑紅武只得咬牙承諾每月給二十塊錢,他原本只想給幾塊的,可週紅霞就死僵著不鬆口,說了二十就是二十。

好容易把周紅霞弄回去了,她又是要這個要那個,要布票做衣服,要肉票買肉吃,不給就鬧,還要跑到紡織廠去找李素蘭,一口一個你的工作都是我閨女讓給你的,你拿了好處都捨不得孝敬我這個當媽的一點吃的穿的?

被她這麼一搞,所有人都知道李素蘭的工作是桑語讓出來的。

雖說李素蘭的父親救過桑紅武,但桑家把她養的這麼大,還給送了學,已經是仁至義盡了吧?

結果呢人都嫁出去了,還讓了工作給她。按理來說,她的工錢有桑語的功勞,是該孝敬人親媽的。

這年頭有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樣的說法,但也有女兒是家裡的一份子,即便嫁出去了,也該出一份養老錢。

何況李素蘭的工作還是桑語讓的,那她拿出一部分工資孝敬是應該的。

所以鬧到最後,李素蘭只要咬牙答應,每月給周紅霞十塊錢。

她是新員工,現在的工資是二十八,原本僅夠自己的花銷,好在王家日子好過,不需要她的錢養家。

但因為公婆對她有意見,肚子裡的金疙瘩又沒了,所以公婆對她手很緊,一點錢都不給。

丈夫那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