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的冰糖,就是指毒品啊。”寧遠道。
冰糖就是毒品的代號,這難道你不知道嗎?
誰知張龍擺擺手,神色無比認真的糾正道:“這位先生,冰糖是冰糖,毒品是毒品,這不能混為一談。”
“你不用再狡辯了,我收到可靠訊息,就是你小子在那些飛信群裡賣毒品。”寧遠道。
聽到寧遠的話,張龍愣了一下。
這個人怎麼知道他賣毒品的?
張龍眼神中浮現出一絲擔憂:“不知道大哥你的身份是?”
“我是治安員。”寧遠直接掏出了自己的證件,在張龍的面前亮了一下。
張龍看到了上面的大國標。
心中的擔憂瞬間消失。
原來是條子啊,那就沒事了。
他的確有在那些癮君子的飛信群裡賣毒品。
可他只是名義上賣毒品而已,他賺的是賣毒品的收益,但發的都是純正的冰糖。
可想而知,那些癮君子群友收到張龍的貨,會有多麼的罵罵咧咧的。
先別管那些癮君子會有多麼氣憤。
反正張龍憑藉這一手倒賣冰糖的操作,賺了鉅額的軟妹幣。
本來他是不知道這條生財之道的。
只是有一次。
毒癮發作的他,在一個同城聊天群裡,發現有人在賣冰糖,他忍不住下了一單。
結果拿到冰糖之後,一嘗,發現是甜的。
張龍剛想找老闆理論,結果剛發了一個“在嗎”。
老闆直接將他拉黑了。
把張龍氣的,連毒癮都戒掉了。
不過,打小機靈的他。
並沒有只是沉浸在憤怒中不可自拔,而是慧眼獨具的發現了。
既然他可以騙我,那我為什麼不可以騙別人呢?
張龍靈機一動之後,也不著急行動。
而是先去書店裡面,買了一本最新版的大夏刑法。
仔細閱讀之後。
發現。
打著賣毒品的名義賣冰糖,其實並不算販賣毒品。
因為按照罪刑法定原則。
法無明文規定,即不為罪。
只有法律裡面明確寫了,才能夠作為罪名定罪。
比如說。
刑法裡面寫了,騙財是犯罪。
但是如果你有本事騙婚的話,那就不算犯罪。
因為刑法裡面,沒有寫到騙婚這一條是犯罪。
同樣的,刑法裡面也沒有寫賣冰糖是犯罪。
頂多也就是個詐騙。
甚至詐騙都算不上。
因為按照詐騙罪來說,金額必須達到5000以上。
並且是單次計算。
只要每一單的金額控制在5000以下,那就不構成詐騙罪。
知己知彼後的張龍,開始行動了。
在他的飛信群裡面到處打廣告。
【純正的冰糖,一克1000軟妹幣,每個人一次購買,最多不能超過5克,想要的加好友】
有群友就問了。
【你這啥冰糖啊?怎麼賣的這麼貴】
張龍回答道。
【張龍:最近上面查的嚴,我不好發照片,反正就是純正的冰糖,真的真的是冰糖啊,你要相信我,可以影片驗貨,需要的加好友】
張龍此話一出。
有買貨經驗的群友們,馬上回復了。
【我懂我懂,咱們私聊吧】
然後,張龍就跟隱君子群友開始私下交易了。
張龍大方的給癮君子提供了影片驗貨,他完全不怕露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