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
兩天前。
夏伯梁得知李美珍給夏清月打電話談收購皇冠的事情被拒絕後,他就猜到了李美珍會有這一招。
然後。
夏伯梁提前將自己持有皇冠娛樂的33%股份中的32%轉給了女兒夏清月。
只留下了1%。
因為。
他還是皇冠的法人代表。
法人需持股。
如此一來。
夏清月共持股54%。
確實是皇冠娛樂的最大股東,還是董事長兼執行董事/總裁。
現如今。
皇冠的股東股權如下:
夏清月,董事長兼執行董事/總裁,持股54%。
夏伯梁,法人代表,持股1%。
林小紅,總經理,2%。
許兵(本德資本),非獨立董事,持股20.5%。
馬良(大鵝音樂),非獨立董事,持股9.5%。
馬奇(馬氏集團),非獨立董事,持股7.5%。
秦羽(鬥音集團),非獨立董事,持股5.5%。
兩年前。
瀕臨倒閉的皇冠市值十億。
本德資本與夏清月對賭,以兩億資本換取20.5%的股份。
要求三年賺五億。
不然。
就需要夏清月免費為本德資本打工三十年。
李美珍不相信。
她將挎包裡的股份書拿出來一看,果然只有1%,怒道:“好個夏伯梁,你居然聯合女兒戲弄我?”
“爸爸是不想讓你收購皇冠,這也是他的心血。”
夏清月說道。
“為什麼?併入環星集團不好嗎?我也是為了你們,怎麼就不懂我的良苦用心呢?”
李美珍道。
“環星集團是環星,皇冠娛樂是皇冠,兩者不能混為一談,何況,外公當初這麼對爸爸。”
夏清月氣道。
外公強行將李美珍騙去米國這麼多年,只留下一句讓爸爸將皇冠打造成巨頭。
就能換回媽媽。
可是。
夏伯梁勞累成疾,沒能做到,還差點讓心血毀於一旦,他怎麼可能同意併入環星?
因此。
他才將股份轉給夏清月。
“回去再和他算賬。”
“清月,你聽我說,現在環星是我說了算,皇冠和環星以後就都是你的,合併成新集團不好嗎?”
“我只有你一個女兒,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你。”
李美珍硬的不行。
直接給夏清月打起了感情牌!
不過。
這段話倒是真的。
她做這一切都是為了將環星集團打造成娛樂一體化的世界巨頭,以後交給夏清月。
像她說的。
自己只有一個女兒。
不給她給誰呢?
“我承受不起,我只要爸爸創立的皇冠,別的我都不要。至於環星你愛給誰就給誰!”
夏清月道。
她知道環星影業的厲害。
藍星電影巨頭。
可是。
她一點都不稀罕。
外公為了這個破環星不落入爸爸手裡,千方百計將媽媽騙去米國,讓他們承受離別之苦。
她才不要。
環星愛給誰就給誰吧?
不過。
皇冠娛樂,不僅是爸爸夏伯梁的心血,又何嘗不是自己的心血,還是旗下藝人的護航船。
最主要的是。
她得用皇冠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