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片好心,帶你回家,幫你脫掉一身溼衣服,請了醫生、準備早餐……
我努力數著沉朔風的優點,要自己冷靜。
可是,沉朔風的下一句話讓我爆炸。
「光看你的臉,還以為是女孩子。」
「女孩子有長這麼高、這麼壯的嗎?而且,我參加過你的記者會,還問過你幾個問題,你這個人把記者當什麼?連臉都不記一下……」
「我知道你參加過我的記者會,一次、還是兩次?我記得你的長相,把你搬回來看清楚長相後,我就知道了,否則,我豈敢收容一個沒名沒姓的傢伙。昨天雨衣遮著,我沒看清楚。」
所以把我誤認為女人?我不接受這種答案。
「你不喜歡長得好看嗎?天生的優勢,為什麼不好好珍惜。」
「我又不是藝人,長得好看對我沒好處。」
「等你變醜就不會這麼說了,你還不懂得珍惜現在的青春。」沉朔風交握著雙手,把我當小孩看。
說不過他,我打退堂鼓。
「我要走了,請把衣服給我。」
「剛剛不是告訴過你,我全部都丟了?」沉朔風不慌不忙地拿起早報。
「那……鞋子呢?」那是我上個月才剛買的嶄新球鞋,價值兩千多元,是出身微寒的我從小到大最貴的一雙鞋。
「包括鞋子,都扔了。」
如果鞋子還在,我願意用那兩千元來扔他。
我氣得說不出話,暈眩的感覺再度襲來,這次不是因為重感冒。
這個混蛋!他一定不曉得,對於一個貧窮的人來說,兩千元是多大的財富。
「你穿我的衣服吧!」沉朔風站起身子,擦擦手,微笑以對。「我衣櫃裡面有一些衣服,我還沒有穿過。我們身高差不多……」
錯了,我們差了五公分。
沉朔風一百八十公分,這是每個記者都知道的基本資料。
「我絕對不穿你的衣服。絕對!」
誰要穿這個混蛋的衣服,不幹、絕對不幹!
沉朔風的視線從我的臉,緩緩下降到我坦露的上半身,以及被層層包裹的下半身,提醒我這個難堪的事實。
「你要包著床單出門嗎?」
我恨死他臉上的微笑了。
「穿、或不穿?」沉朔風問。
他笑著等我跳入陷阱。
十分鐘後,我全身上下穿著沉朔風的衣服,包含內褲,在他的陪伴下走出大門。
出了大門之後,我才發現這棟公寓的出入口通往我昨天昏倒的巷子。
入口極小,難怪我會在黑暗中錯過那道門。
「難道你家不是你家,這裡才是你家?不可能啊,你每天晚上都回那邊的家。」
雖然語無倫次,但沈朔風完全明瞭我在說什麼。
「狡兔三窟。」他輕描淡寫的說。
現在我知道沉朔風有兩個家了,又是一大收穫,以後那邊盯不到人,就上這兒來盯梢。
太好了!我暗暗握拳,慶祝自己的豐收。
他的車停在隔壁大樓的地下室,地下一樓是一間夜店,地下二樓才是停車場。
經過夜店時,沈朔風很自然地向我介紹:「這是我開的店。」
「你開的?」我睜大眼睛。
隔著玻璃窗,可以看到裡面有舒適的沙發,寬敞的舞池,還有幾個大螢幕鑲在旁邊的牆上。
「你很驚訝?很多藝人都有副業,不稀奇吧?」沉朔風繞過轉角,繼續往下走,我追上他的腳步。
「沒有媒體播報過。」
「朋友經營,我出一份資金,工作結束之後,偶爾會過來走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