螣倉一身王霸之氣,寸步不讓:“分一些給你們?那你們會分一些給我們嗎?”
墟眼睛一眯,一絲血氣從他眼睛裡閃過:“既然不願意,那就只能看誰更厲害了?!”
螣倉手裡長槍一揮,劃過一道聲響,聽著力道十足,也讓人心潮澎湃。
墟眼睛一亮,好武器:“你手裡的武器我也要了!”
螣倉舉起長槍便揮砍過去,力道之大,不留餘地,殺氣四溢。
今天這架只能打,如果自己這邊輸了,不僅這一片藕會被搶走,女人也會被搶走。
這就是蠻荒野蠻殘酷的生存規則。
墟用手裡的石兵接住螣倉的長槍,咔嚓咔嚓,裂開了一絲絲縫隙。
看到這一幕,墟更興奮了:“你的武器我要定了!!”
螣倉沒有廢話,只有滿腔的殺意,今天他必須殺了墟!
他們打起來,兩方的其他戰士也互相打了起來,很快那裡就變成了一片混戰。
葉桑第一次見這樣的場面,心裡隱隱有些擔心,雙方的戰士身材都差不多,魁梧高大,看起來旗鼓相當,唯一明顯的差距就是雙方的武器。
希望螣倉他們能好好發揮武器的優勢,把對方打敗。
在蠻荒,就別奢望和平了,贏者就是規則。
葉桑暗暗祈禱著,同時也在做最壞的打算,若是螣倉他們被打敗,那些人肯定不會放過她們,這個時候必須要自救。
自救、自救……
什麼武器能一下子打敗那麼多人實現自救的目的?
對了,槍……
葉桑心念控制商城,搜尋槍支,能一下把一群人給打敗,對,散彈槍!
一把散彈槍五萬……
葉桑看了看自己九萬多的賬戶,本來只有七萬多,剛才那些水蛭青蛙癩蛤蟆賣了兩萬多,她咬了咬牙,花了五萬買下一把散彈槍。
買下槍,她的心慢慢下沉,放回了肚子裡。
站在她旁邊的草把腰上的大刀握到手裡,眼睛恨恨地盯著墟:“桑,要是螣倉他們被打敗,你就趕緊跑,回去通知族人。”
“好。”葉桑想的是用散彈槍把那些人都滅了,但這話肯定不能說,於是嘴上答應下來。
應了話,葉桑注意力放到了商城上,散彈槍買下來了,但她不會用,還要研究一下使用方法。
另一邊,巖把手裡的刀猛地扎入狼骨部落的戰士,鮮血飛濺,撒到他的身上。
這血向興奮劑似的,點燃了狼耳部落戰士的戰意,一個個更加勇猛了。
“殺!”螣倉大喝一聲,一槍扎進墟的左肩,然後猛地往前推,把墟推到了一顆巨木上,槍頭扎得更深了,鮮紅的血從傷口垂落。
墟痛得一臉猙獰,後背抵著樹幹,手握住槍頭,那血像水一樣掉落:“螣倉!”
螣倉把槍往回一收,再刺過去,兇猛如野獸般:“死!”
墟的心臟被槍紮了一個對穿,槍扎進了樹幹,他的身體逐漸軟下來,口中吐出鮮血,慢慢垂下了腦袋,斷了氣。
生命有時很強盛,如風吹雨打卻堅強生長的小草;有時候又很脆弱,如現在這般。
“噗!”又一個狼骨部落的戰士被大刀刺穿身體。
即便身體的肌肉硬地像石頭一樣,也不是利刃的對手,利刃還是可以輕輕劃開身上的血肉,收割性命。
戰鬥持續了半個多小時,一地的鮮血,看起來觸目驚心,狼骨部落的戰士被團滅,狼耳部落重傷了兩個,輕傷三個,其他的沒受傷。
葉桑跑過來,從隨身挎包裡拿出藥品為他們治傷。
處理了傷口,她去砍了幾根小樹過來,又找了些藤蔓,編了兩副擔架,重傷的人是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