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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頁

蘭翊側目看向他:「『那種關係』是什麼關係?」

「就是……談戀愛。」

「他們不是戀愛關係——」蘭翊糾正道,「是合法夫夫。」

季彥驚掉了下巴:「啊???」

蘭翊:「白允洲畢業之後就被埃維利斯騙去奧斯陸領了結婚證,他們之間早已合法化。」

他雖然用了「騙」這個詞,但季彥看得出來白允洲和埃維利斯的關係非常親密,想來這結婚證必然是領得心甘情願的。

突然有點羨慕他們。

從酒店到廣場的距離並不遠,兩人隨便聊一聊就到了。

這個時間段廣場上聚集了不少市民,除卻跳廣場舞的叔叔阿姨之外,其餘人似乎都是奔著那位街頭藝人而去的。

季彥和蘭翊循著歌聲緩步靠近,蘭翊有身高優勢,即使站在後排也能瞧見抱著吉他唱情歌的歌手,但是季彥看不到,他只能憑藉體型優勢慢慢往裡面擠。

恍然間,季彥發現自己的手腕被人輕輕扣住,不等他回頭,便聽耳畔傳來了一道溫潤的嗓音:「走這邊。」

蘭翊拉著他來到人群左側的石階上,這兒雖不能近距離觀看歌手,但是視覺效果也不差。

那位街頭藝人正開著直播,鴨舌帽下蓄有一頭微卷的及肩長發,長腿交疊,懷抱吉他,頗具文藝氣息。

廣場上的路燈自頭頂傾灑,將演唱氛圍渲染到了極致。

「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我不會發現我難受」

「怎麼說出口,也不過是分手」

有觀眾點了一首《十年》,歌手輕輕撥動琴絃,用吉他舒緩深沉的曲調來傳達這首歌的魅力。

他的歌喉非常純透,彷彿是由質地上乘的玉石敲擊出來的聲音,不摻任何雜質。

「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你不屬於我」

「我們還是一樣,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

「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

「……」

《十年》唱罷,那位歌手又唱了幾首輕快的民謠便結束了今天的表演,季彥沒有盡興,心裡有些小小的遺憾。

回酒店的途中,蘭翊忽然開口:「我記得酒店有娛樂室可以唱歌,現在時間還早,要不要去玩一會兒?」

季彥微怔,不由抬頭看向身邊的男人:「蘭總想唱歌?」

蘭翊輕笑一聲:「可能有點想。」

季彥:「……」

想就是想,不想就是不想,什麼叫「可能有點想」嘛……

季彥這會兒確實很想唱歌,蘭翊這個提議讓他很是心動,但如果只有自己和領導在場的話,氣氛估計活躍不起來。

思索幾秒後,他試探著問道:「可以叫上陳副總和白助理嗎?」

「可以。」

九點三十五,四人相聚在酒店的影音廳裡。

陳副總比蘭翊要年長幾歲,但性格卻非常開朗,眼下不是工作時間,他也沒把蘭翊當領導,該吃吃該喝喝該玩玩,沒有任何距離感。

服務員根據他們的需求送來了兩瓶干邑和幾份水果拼盤以及下酒小菜,白允洲酒量雖好,可他很少在工作場合以外的地方喝酒,所以這會兒正和季彥在一旁點歌唱歌,偶爾吃幾塊水果和小點心,倒也愜意。

陳副總今晚似乎來了勁兒,每嚎完一首歌就要和蘭翊喝半杯酒,嚎到最後已經口齒不清了,情緒隨著歌曲起伏,時哭時笑,簡直是要人老命。

最後白允洲受不了他的精神汙染,便讓服務員把他送回房間去了。

陳副總離開後,影音廳頓時安靜了不少。

螢幕上還在滾動著抒情的歌詞,但是這會兒卻沒人跟唱。白允洲把狼藉的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