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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不好意思,你的天王老子來不了了

“警察同志,你看看我都被打成啥樣子了!”

“還有我那兩個兄那兩個朋友,一個腿斷了,另一個更慘,可能”

“這憑什麼他沒責任?”

“就算天王老子來了,也沒這個道理!!!”

馬洪軍漲紅了臉,大聲吼道。

警察淡淡道:“不好意思,你的天王老子來不了了。”

“我已經說的很清楚,人小夥子是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懂嗎?”

馬洪軍梗著脖子說道:“我不懂什麼正當防衛,我只知道,打了人,不可能什麼責任都沒有!更別提還把我們打得這麼嚴重。你別以為我不懂法,我們三個都已經達到輕傷標準,這種情況,如果我們不和解的話,那個打人的,他都得去坐牢!”

因為太過激動,或許抻著傷口了,剛說完便齜牙咧嘴倒吸了一口涼氣。

正所謂久病成良醫。

這馬洪軍作為一個“專業”的混嘿人士,對於一些相關的法律規定,還是有些瞭解的。

至少這個故意傷害罪的相關規定,他就很清楚。

輕傷,已經達到故意傷害罪的刑事立案標準。

“呵呵,你居然還懂法?”

警察挺意外地看了馬洪軍一眼。

“只可惜,懂的不多。”

“你們三個人,還持刀,還是主動出手,並且聽現場群眾說,還聽到你們喊著要弄死那小夥子?”

“怎麼,還以為是二三十年前呢,還以為是你們當黑老大的時候?”

“也不看看現在什麼年代了,居然還玩兒這一套!”

警察目光逐漸變得冰冷。

“馬洪軍,現在通知你,因你聚眾尋釁滋事,殺人未遂,已經正式刑事立案!”

“不過考慮到你的傷勢,暫時不拘你。”

“就在這裡進行訊問。”

馬洪軍頓時傻眼了。

“什麼?”

“我可是受害者!我是受害者!”

“你們龍城的警察都是這樣子的嗎?”

“不去抓行兇的人,居然要審訊我這個受害者,咋了,看我是外地的,就欺負我們這些外地人是不是?”

馬洪軍現在火氣很大。

警察擺擺手板著臉說道:“刑了馬洪軍,我是不是給你臉了?跟我這兒渣渣嗚嗚的!”

“你們哥仨光天化日的堵人家門口,又是威脅保安,又是對業主動手,咋了你覺得你們還挺遵紀守法唄?”

“好死不死的你們還是三個人。”

“一個兩個,這頂多算犯罪份子,可你們是三個人,這已經能算犯罪團伙了。”

“你也別在這兒跟我吆喝了,不如老實配合,主動交代,或許還能爭取寬大處理。”

馬洪軍臉色頓時變了。

他這會兒終於意識到,事情貌似比自己想的,要更加嚴重!

心跳迅速加快。

如果只是尋釁滋事還好說,頂天了三年,這次又沒造成什麼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找個好律師的話,估摸著緩刑問題不大。

但馬洪軍從警察口中聽到了另外一個更加嚴重的詞。

“殺人未遂”!

所謂殺人未遂,在定罪的時候,側重點不是“未遂”而是“殺人”。

這特麼叫“故意殺人罪”!

刑法四百來條罪名,故意殺人罪絕對能算得上“名列前茅”,妥妥的八大罪之一。

所謂八大罪,指的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殲罪、搶劫罪、販賣麵粉罪、縱火罪、爆炸罪以及投放危險物質罪。

《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