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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

某派出所,訊問室內。

辦案民警衝著瘸子問道:“你那腿咋回事兒啊聽說踩著四十多條人命?”

瘸子縮了縮脖子,弱弱道:“警察同志,誤會啦,我這就是小兒麻痺。”

辦案民警又看向禿子:“還有你,咋地聽說打死個人薅根頭髮?”

禿子連忙擺手:“不不不,我這就是跟老孃們兒打架,讓她給薅的……”

辦案民警顯然看過了林北提供的現場影片,知道他們放的狠話。

不過他也清楚,就這仨貨這副逼樣,讓他們殺只雞都費勁,更別提殺人了。

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就沒事兒。

首先就是上門威脅,並有實施暴力的跡象,妥妥的尋釁滋事,雖然構不成刑事犯罪,但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拘留幾天外加罰款,那是一點毛病沒有。

當然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他們涉嫌多次盜竊!

根據熱心群眾林某的舉報,辦案民警在三人的手機裡,查到了蛛絲馬跡。

再結合資金流水等,基本可以確定,這三人,都是慣偷!

而且是一個替姆,經常合作犯案。

光最近一年之內就幾十起。

居然從來沒有被抓到過,也是有本事了。

不過這次他們逃不掉了。

而且以這三個蠢賊為突破口,拔出蘿蔔帶出泥,連帶著能把幫他們銷贓的人也抓出來。

別以為不偷就不犯法,銷贓罪瞭解一下?

標準叫法應該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指的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行為。

最高可判七年!

如此一來,可就不是抓捕一個小偷,或者抓獲一個小偷團伙這麼簡單。

而是,徹底搗毀整個犯罪鏈條,摧毀整個黑色產業鏈!

為全市反扒行動打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回頭報告寫得漂亮點,妥妥的嘉獎節奏啊。

警察開始分別訊問。

首先就是周利奇。

辦案民警:“你為什麼要去偷電瓶車?”

周利奇說:“沒有錢了肯定要偷啊,不偷沒有錢用。”

辦案民警又問:“那你不會去打工嗎?”

周利奇說:“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這種東西才可以維持得了生活這樣子……”

辦案民警:“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你很快就會被送進看守所!”

周利奇說:“進看守所感覺像回家一樣,在看守所裡面的感覺比家裡面感覺好多了。進了裡面個個是人才,說話又好聽,超喜歡在裡面。”

辦案民警:“……”

幸虧他受過嚴格的訓練,無論多好笑他都不會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