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吳雲龍的案子出現了新的情況,檢察院那邊考慮到都是同一個被告人,出於節省時間和司法資源方面的考慮,便準備將故意傷害案、幫信案以及傳播銀灰物品案,與最開始的敲詐勒索案併案處理,一起向法院提起公訴。
所以便將已經移交到檢察院的關於吳雲龍敲詐勒索的案子又打回了派出所。
等派出所將後面三個新的案子偵查終結後,再移送過來,然後一併提起公訴。
正因為這個情況,所以吳雲龍的案子雖然是先立案的,並且也早早地就移送檢察院了,但法院那邊立案,卻是那一家子奇葩毀壞林北照相機的案子先立的案。
並且果真如林北想的那樣,法院安排雙方進行了一次訴前調解。
這也是民事案常有的流程。
民事案,無非涉及財產糾紛、名譽權糾紛等等,不是刑事犯罪,實在沒必要非得開庭。
開庭審判的目的,就是化解矛盾,平息糾紛。
如果能在開庭前,透過調解的方式,就達到這個目的,自然也就不必勞師動眾地專門開庭了。
“哦,法官組織下午調解是吧?”
“行,那我知道了,就照我們說的,你全權代表我去參加這個調解。”
“我的訴求很簡單,對方全額賠償我的損失,並且當面向我道歉。”
“同意,就調解,不同意就拉倒。”
接到律師曹斌的電話後,林北並未感到意外。
輕描淡寫吩咐了一番。
反正他的意思很簡單,這事兒本身也很簡單。
無非就是你們家孩子弄壞了我的相機,你們作為家長照價賠償。
至於你們在那邊各種辱罵,要你們當面的道歉,不過分吧?
如果連這點最基本的要求都達不到,那還調個屁的解?
不過按照林北對那一家子奇葩的瞭解和猜測來看,他們多半是不會同意這個條件的。
頂多頂多,會同意賠償一部分照相機的損失。
不可能全賠。
至於當面道歉?
不可能。
但凡他們能在調解的時候同意當面道歉,當初也不會把事情鬧得那麼僵了。
就這一家子的尿性,林北很清楚。
所以他自然也就不想親自過去,一切吩咐給曹斌全權代理就好了。
萬一他們真的集體轉性,同意所有條件,到時候林北再臨時趕過去也沒問題。
聽了林北的話之後,曹斌道:“好的林先生,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調解有結果後,我第一時間告知您。”
“嗯,好。”
“那就這樣,再見林先生。”
“再見!”
跟曹斌結束通話後,林北壓根兒沒把這件事兒放在心上,繼續陪著妹妹和她兩個好朋友逛吃逛吃。
另一邊。
天府市附近的一個地級市,某小區內。
“這小逼崽子,居然還真去起訴了,我真是服了,不就一個破相機嗎,非要跟孩子斤斤計較,就這種人,我跟你們說吧,一輩子沒出息!”
肥頭大耳,滿臉橫肉幾乎把眼睛擠成兩條縫的陳紅梅罵罵咧咧的。
旁邊。
她的父母,陳大開和趙素琴倆人坐在沙發上,臉色也是非常的不好看。
畢竟不管是誰,被人告上法庭,心情都好不到哪裡去。
更何況,他們堅持認為自己沒錯。
小孩子懂什麼?
他們不小心弄壞了東西也要負責?
他們又不是大人!
簡直不可理喻!
“還有那法院也真是的,他們都吃乾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