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趙昌明內心思緒翻飛的時候,法官吳明生看了過來。
“被告人,對於公訴人起訴書中內容,你可有異議?”
趙昌明咬著牙,嘴角抽動兩下,大聲道:“有!當然有異議!”
“我沒罪!”
“我是冤枉的!”
此言一出,全場寂靜。
都跟看傻逼一樣看著趙昌明。
都這節骨眼兒上了,幾乎是板上釘釘了,居然還在這裡拒絕認罪???
什麼操作?
無人注意到,郝思文低著頭,嘴角卻隱約浮現出不易察覺的一抹冷笑。
刑!
這就對了。
在作死的道路上,一路狂奔吧。
趙昌明似乎還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愚蠢的事兒,在那邊一個勁兒地喊著:
“首先就說那個醫療事故罪,這根本就是欲加之罪!”
“我是醫生,這醫生看病做手術,就沒有百分百成功的,也不可能永遠不會出現事故。”
“醫生又不是神仙,咋可能永遠不犯錯?”
“憑什麼就因為我有過幾次失誤,就給我判刑?照這個情況,以後誰還敢當醫生,誰還敢給病人看病開藥,誰還敢做手術!?”
“就是天王老子來了,也沒有這個道理。”
“而且我可是知道,醫療事故罪要求對病患身體造成嚴重損傷,我也沒有啊,完全沒有的事兒。”
趙昌明攤著手,非常無辜的樣子,理直氣壯喊道:
“我承認我確實有失誤,但我不認可這是犯罪!”
“然後就是那個什麼買賣證件罪和非法行醫罪,更是無稽之談!”
“我當初可是正兒八經參加了職業考試的,只是出了一點小小的意外,所以沒拿到證件,但我本身實力絕對是足夠行醫的。”
“為了養家餬口,更為了造福病患,我不能允許自己就這樣失去行醫資格。”
“所以才透過其他渠道,拿到醫師執業證,重返醫生崗位,在這裡發光發熱,造福百姓!”
“就算過程有些不妥,但我的出發點是好的啊。”
“怎麼就不能對我網開一面了?”
趙昌明這一番話,說的在場所有人都沉默了。
好傢伙!
我直接好傢伙。
這還是人說的話?
一連造成五場醫療事故,在他口中居然只是輕飄飄的“小小失誤而已”。
買假證,非法行醫,居然都能說成是為了造福病患,為病患服務。
還說什麼出發點是好的。
好好好,那我建議你不要出發刑不刑?
趙昌明的這番話,直接給所有人都幹沉默了。
而他見此情形,還以為是自己的話讓他們都無言以對,覺得自己佔了上風。
在那邊沾沾自喜。
衝著律師郝思文使了個眼色。
似乎在說,郝律師牛逼,聽你的果然很刑!
這時,法官吳明生敲響法槌,沉聲道:“鑑於被告人拒絕認罪,現在開始進入法庭調查環節,主要圍繞被告人罪名是否成立,進行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
“現在開始。”
“請公訴人出示證據。”
話音落,公訴人立刻便開始出示證據。
醫療事故罪的相關證據比較多,有各個被害人的就診記錄、手術單、檢查結果等等,還有一些醫院裡醫護人員的口供,甚至還有幾個人提供了聊天記錄和通話錄音。
買賣證件罪和非法行醫罪的證據就簡單了,別的不說,直接把趙昌明那個假證拿出來,就可以起到一錘定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