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為難你們,也沒什麼過分的要求。”
“就兩點。”
林北豎起兩根手指。
“首先,我的紅酒被砸了,完全毀了,照價賠償沒毛病吧?”
“那四瓶紅酒我花了239800,不多要你們一分錢,就照239800賠給我。”
“其次,道歉,公開道歉,在小區公示欄張貼道歉信不少於14天。”
“如果能做到這些,我可以考慮跟你們調解。”
林北笑眯眯看著對面倆人。
這是他難得主動提出要調解的。
以前大多數時候,都是對方哭著求著要調解,結果林北壓根兒就不鬆口。
這次,算是賴達明和簡春花走運了。
畢竟不是林北自己的事兒,林北對於他們的噁心程度並沒有太過深刻的親身體驗,雖然透過別人的講述知道他們的惡劣程度,但畢竟跟自己親身感受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因此對待他們的態度自然是跟自己作為當事人的時候,有所區別。
可林北沒想到,有些人作死起來,那真的是八頭牛都拉不回來啊。
“二十三萬多?不對,這都基本上是二十四萬了!”
“你搶劫啊!”
“還是公然訛錢!”
簡春花扯著嗓子就嚷嚷起來。
二十四萬,這個數字讓她失去理智。
林北淡淡道:“我的酒就價值那麼多,你給我砸了,我讓你照價賠償不應該嗎?”
“紅酒的價值,警方是做過鑑定,可以證實的,我可沒多要你們一分錢。”
“你要是不想賠錢,也沒問題,你給我賠四瓶一模一樣的酒,我也是可以接受的。”
簡春花喊道:“誰讓你買那麼貴的紅酒了?你這麼個年輕人,能不能不要這麼花錢大手大腳,你買幾十塊的酒意思一下不就好了你花二十四萬!”
“你買這麼貴的酒,你這不是害人嗎你!”
“你就沒考慮到,別人給你砸了,能不能賠得起?”
“就因為你這四瓶破酒,讓人家傾家蕩產,你於心何忍!”
林北嘴角抽動了兩下。
這特麼什麼強盜邏輯?
就這種人,跟網上個別叫囂著“你開豪車出門就是害人,就是不負責任,萬一別人給你磕著碰著不是要傾家蕩產”的人簡直就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自己犯了錯,不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居然覺得都是別人的錯。
真是離大譜。
林北冷冷一笑說道:“我買價值多少錢的酒,是我的自由,沒人能干預。”
“我有錢啊,不就二十四萬的酒嗎,我買得起。”
“別說二十四萬了,就算二百四十萬的酒,我買幾瓶回來連眉頭都不眨一下。”
“別拿你狹隘的眼光來評判我的消費行為。”
林北這就是在赤裸裸的嘲諷。
老子有錢,老子樂意。
窮逼閉嘴!
果然,簡春花破防了。
大聲嚷嚷道:“咋了!你有錢你就牛嗎?你有錢你就能隨便欺負人嗎!”
林北都笑了,“我可從來沒有說過我有錢我就牛,而且,我什麼時候欺負人了?”
簡春花道:“你逼我們給你賠那麼多錢你這不是欺負人是什麼!”
林北道:“你們砸了我的酒,照價賠償不是應該的麼?這叫什麼欺負人?”
賴達明插嘴道:“不是你都這麼有錢了,你也說了,即便是買兩百多萬的酒,你都不皺一下眉頭,說明這錢對你來說根本不算什麼,但是對我們來說,卻是承受不起的。你就不能大方一點,格局大一點,別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