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龍城某區初級人民法院。
刑事審判一庭。
“咚!”
審判長身穿法袍,端坐於法臺之上,敲響法槌,沉聲開口: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二百七十五條之規定,龍城x區初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祝海朝、張萍、李翠蓮非法入侵住宅、尋釁滋事、毀壞財物一案。”
“由我,趙東昇擔任審判長,並依法組建合議庭。”
“現在,正式開庭!”
“咚——”
法槌敲響,庭審正式開始。
這個案子是公訴案,公訴人由龍城檢察院一位檢察官擔任。
年過四旬,雷厲風行,經驗豐富,非常強。
而林北則坐在公訴人後面。
雖說這是個公訴案,但畢竟涉及民事賠償,林北不但是被害人,還是本案的附帶民事原告,所以他自然也是要出庭的。
在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和注意事項之後,公訴人起身宣讀起訴狀。
接著便進入法庭調查階段。
公訴人率先列舉證據。
這個案子,看上去又是多人共同犯罪,又是涉及多條罪名,但其實很簡單。
證據也非常清楚明瞭。
別的不說,光是林北提供的影片證據,就足以起到一錘定音的作用。
罪名成立,板上釘釘。
犯罪事實如此清楚,證據鏈這麼完整,陳克己也是真的沒有可發揮的空間。
對此,也只能無奈說一句“請法官依法認定”或者“不認可證據的證明力度”這樣萬金油的質證說辭。
雖說毫無勝算,但陳克己也不好直接舉白旗投降,多少還是要象徵性地抵抗一下——雖然沒有任何作用。
但說出去相對好聽一些。
這也是迫於無奈之舉。
實在是沒辦法,根本找不到反擊空間……
在這樣的氛圍中,法庭調查也是很快結束。
效率那是槓槓滴。
接下來便是被害人的最後陳述。
李翠蓮可算是找到自己說話的機會,站在被告人席位上,一手叉腰,一手指著對面的林北。
五官扭曲,目光怨毒。
恨不得把林北生吃了的樣子。
扯著嗓子就開始了她的表演。
直接一開口就是“小雜種”。
但她似乎忘記了這是什麼場合。
法官能允許你在這裡撒野?
當即臉色一沉,敲響法槌便告誡道:“被告人!注意你的措辭和態度!這裡是審判庭!不是菜市場!”
李翠蓮咬著牙,喘著氣,一臉不服氣地瞪向法官趙東昇。
看那架勢,似乎想對法官發飆。
陳克己眼皮一跳,連忙咬牙低聲提醒:“我的姑奶奶,別亂來啊!這裡是法庭,那可是法官!!!”
李翠蓮咬了咬牙,臉上閃過“隱忍”二字。
接著看向林北大聲道:“林北!你這喪天良的王八蛋!現在我們被你害得家破人亡,你滿意了吧!?你會遭報應的,你會天打五雷轟的!你就等著吧,人在做,天在看!你快了,你真的快了。”
林北輕蔑一笑。
你們一家子還在外面的時候,合起夥來都鬥不過我。
現在都特麼要一家人整整齊齊進去了,還擱這兒放狠話呢?
林北聳了聳肩,滿臉的無所謂。
“我有沒有報應不一定,但你們一家作惡多端,有今天這樣的下場,也是你們活該,怨不得別人!”
李翠蓮怒罵道:“你才活該!你全家都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