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後,依舊是固有流程。
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核實到庭人員的身份。
接著張偉起身宣讀起訴狀,陳述案由。
楊巡看向被告席位問道:“被告人,原告律師方才起訴狀內容與你收到的副本是否一致?”
楊俊卿沉聲道:“一致。”
楊巡又問:“對此你可有異議?”
楊俊卿咬了咬牙,大聲道:“有!有異議!我是冤枉的!我根本沒有誹謗!”
王明浩:???
什麼情況?
這……
為了避免“天價律師費”的事情暴露,王明浩並沒有給楊俊卿申請取保候審,甚至都沒有跟他有過多的接觸。
只是在受理案件之初,去拘留所見過一面。
但王明浩清楚記得,當時在拘留所會見室裡,他可是再三叮囑過楊俊卿,上了法庭只管認罪,其他的交給他。
畢竟以楊俊卿的情況,拒不認罪是沒有任何用處的,只會讓合議庭覺得他沒有悔罪認罪的態度,從而對其做出更加嚴重的判決。
換言之,
這個案子,只能做罪輕辯護,而不能做無罪辯護。
可楊俊卿這傻逼,上來直接就拒絕認罪。
腦子被門擠了還是被驢踢了?
還是說,根本就沒有腦子???
王明浩一個勁兒地衝著楊俊卿使眼色。
可後者壓根兒沒看他一眼。
還在那邊大聲道:“法官大人,我真是冤枉的!”
“我沒誹謗,我沒犯罪!”
“是,那個‘正道的光’確實是我的小號,影片也確實是我發的。”
“但那又怎麼了?”
“我又沒提到任何人的名字,我有嗎?我沒有!”
“我就是編了個故事發到網上而已,咋了,犯法嗎?”
楊俊卿聳了聳肩。
越說越有狀態,似乎覺得自己這次肯定不會有事。
“至於評論區裡那些人說什麼,我根本看不懂。”
“還有那個什麼慈善基金會,莫名其妙,我又沒說林北,他們急著跳出來護主,真是孝子!”
“反正我從來沒有明確提到過某人的名字,這一切都是他自己要對號入座的,關我什麼事?”
“所以,我是冤枉的!”
“林北不分青紅皂白就起訴我,這算什麼?他這是栽贓陷害,這是誹謗誣告!我要求追究他的法律責任!”
楊俊卿大喊。
說完還非常得意地看了林北一眼。
他越說越有把握。
是啊,影片裡從來沒有提到過“林北”這個名字,只是用“那位”、“大網紅”之類的詞來代指。
你憑啥說我誹謗你呢?
嗯?
張偉表情有些怪異,瞥了王明浩一眼。
好傢伙。
這次豬隊友出現在對面了。
這就很棒棒。
張偉可算是深受豬隊友的折磨。
看到豬隊友出現在對面,他的心裡,甭提多爽快。
至於楊俊卿說的那些,屁用沒有。
想靠這個來脫罪,只能說想屁吃。
審判長楊巡深深看了楊俊卿一眼,道:“鑑於被告人否認犯罪,現在進入法庭調查階段,請雙方舉證質證以及進行辯論。”
話音落。
張偉率先舉證。
誹謗影片的相關資料,以及賬號與楊俊卿的關聯等等。
一方面證明影片存在誹謗事實。
一方面證明影片是楊俊卿發的。
輪到王明浩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