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的辦公桌上放著一杯已經涼透的咖啡,但他絲毫沒有察覺。他的心思完全沉浸在徐麟的崗位調整問題上,這個決策如同一塊沉重的石頭,壓在他的心頭。
局長靠在辦公椅上,微微閉起眼睛,腦海中不斷浮現出各種可能的決策結果以及隨之而來的影響。如果將徐麟調入刑偵部門,並給予他一定的特殊待遇,這無疑是對徐麟能力的一種認可。徐麟在交警隊的表現已經證明了他在刑偵方面有著非凡的天賦和潛力。給予他特殊待遇,可能會激勵其他警員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讓他們看到只要有才華和努力,就會有機會得到更好的發展。這樣一來,警局內部可能會形成一種積極向上的競爭氛圍,大家都更加努力地工作,為打擊犯罪貢獻自己的力量。
然而,局長也清楚地意識到,這種做法可能會引發嫉妒和不滿。那些在刑偵崗位上辛勤工作多年的警員,他們付出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如果徐麟這個新人突然被調入刑偵部門並獲得特殊待遇,他們可能會覺得不公平。他們會認為自己的努力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而徐麟只是憑藉一時的運氣和特殊情況就得到了晉升的機會。這種嫉妒和不滿情緒一旦蔓延開來,可能會影響整個刑偵部門的工作氛圍和團隊合作。同事之間的關係可能會變得緊張,互相之間的信任也會受到挑戰。這對於一個需要高度協作的刑偵團隊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隱患。
另一方面,如果讓徐麟繼續留在交警隊,又似乎是對他才能的一種浪費。徐麟在處理交通事故時展現出的敏銳洞察力和對大案線索的捕捉能力,以及在追捕嫌犯時的果敢和智慧,都表明他在刑偵方面有著獨特的優勢。如果讓他繼續在交警隊工作,他的這些才能可能無法得到充分的發揮。而且,徐麟自己內心也渴望回到刑偵崗位,實現自己的夢想。如果強行讓他留在交警隊,可能會打擊他的工作積極性,讓他感到沮喪和失落。
局長又想到了在兩個部門之間建立一種特殊的合作機制,讓徐麟可以在不破壞部門界限的情況下,參與刑偵案件的調查。這個想法在理論上似乎是一個不錯的解決方案,可以充分發揮徐麟的才能,同時又避免了直接調動帶來的問題。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這種機制可能會遇到各種問題。
首先是案件管轄權的分配問題。如果徐麟參與刑偵案件的調查,那麼在案件的管轄權上就會出現模糊地帶。交警隊和刑偵部門之間可能會因為案件的歸屬問題產生爭議。到底哪些案件適合徐麟參與?在調查過程中,誰來主導案件的進展?這些問題都需要明確的規定和協調。
其次是工作成果的歸屬問題。如果徐麟在參與刑偵案件的調查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那麼這個工作成果應該歸屬於哪個部門呢?是交警隊還是刑偵部門?如果歸屬不明確,可能會導致部門之間的矛盾和競爭,影響工作的順利進行。
此外,還有溝通協調的問題。兩個部門之間的合作需要良好的溝通和協調機制。但是,由於部門之間的工作性質和文化差異,溝通協調可能會存在一定的困難。如何確保徐麟能夠在兩個部門之間順利地傳遞資訊、協調工作,也是一個需要解決的難題。
局長感覺自己就像是在走鋼絲,每一個決策都充滿了風險。他必須小心翼翼地平衡各方利益,確保警局能夠繼續穩定地發展。他站起身來,再次踱步到窗邊,望著窗外繁華的城市街道。城市的喧囂和忙碌與他內心的糾結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局長思考著,是否可以先進行一次小規模的試驗,嘗試建立這種特殊的合作機制。選擇一個合適的案件,讓徐麟在交警隊的領導和刑偵部門的指導下參與調查。透過這個試驗,可以觀察兩個部門之間的合作情況,發現問題並及時解決。如果試驗成功,就可以逐步推廣這種合作機制,為像徐麟這樣有特殊才能的警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