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去鎮裡打工之後,正趕上鎮裡的“文藝潮”,林建平便也買了幾本雜誌,其中餘華的這篇文章很合他的心意,裡面描寫的那種十八歲青年迷茫卻想要逃離的心情,和當年的自己一模一樣。
那本雜誌他翻過很多次,甚至後來封皮都爛了,因此這篇文章他再熟悉不過了。
“先寫出來試試水,要是能賺到稿費的話,再把看過的電視劇改編成中長篇小說。”林建平嘟囔道,深吸一口氣,鋼筆在紙上移動著。
“柏油馬路起伏不止,馬路像是貼在海浪上。”
“我走在這條山區公路上,我像一條船。”
……
《十八歲出門遠行》這篇文章並不長,再加上林建平記憶清晰,很快便寫完了。他把紙張小心折好,塞到了空信封裡面,然後終於躺在了床上。
第二天早上,林建平是被哥哥林建樹的敲門聲吵醒的。
“建平,起床,我有事要跟你說。”
林建平揉揉眼睛,從床上坐了起來,穿好衣服來到了樓下。早飯已經做好了,母親正往桌子上端著粥和饅頭,嫂子孟小菲翹著二郎腿,笑眯眯地看著他。
“哥,什麼事?”
“建平,和張家已經鬧到這份上了,去年給張家的彩禮,等下你跟我一起去要回來。”
那是一輛嶄新的“鳳凰”牌腳踏車,林家在光腚屯也算是出手很闊綽的了。
而此刻林建樹想要帶著自己把腳踏車要回來,意思也很明確。
他根本不相信林建平能在三個月內湊齊三轉一響和三大件,因此選擇跟張家撕破臉皮。
看林建平不答話,孟小菲翹著二郎腿,身體往後仰靠在椅子上笑道:
“還做你的青天白日美夢呢?我告訴你吧,張家早上回去,中午就找了媒人,給玉秀說親呢!”
“就算玉秀肯,她媽也不會把女兒嫁給你的!”
林建平猛地拿起碗,喝了一大口粥。
“兒啊…媽昨天也去問了媒人,說能跟咱村的劉家聊聊。劉家的女兒春梅也是跟你從小一起長大的,我看春梅那孩子挺好,人也實誠!”母親嘆了口氣,出來打圓場道。
此刻,林建平的心裡天人交戰。
他明白玉秀現在的處境,全靠自己的承諾撐著,如果自己跟著哥哥去把彩禮要回去,玉秀肯定以為婚事泡湯了,又該如何讓她相信自己一定能搞到錢娶她呢?
這彩禮,不能要回去!
他明白,哥哥一向是不太關心這些家長裡短的事情,肯定是孟小菲和村裡的婦人嚼舌根打聽到的,這輛車也是用家裡的錢買的……她這是變著法子弄錢呢!
林建平抬起了頭,目光真摯:“媽,這彩禮咱不能退……您相信兒子,三個月後,我一定能娶到玉秀!”
他又轉向哥哥林建樹:“哥,買腳踏車這錢,算我欠家裡面的,一樣是三個月的時間,到時候我拿一輛一模一樣的回來!”
“空口套白狼是,誰不——”孟小菲還想說點什麼,林建樹卻猛地拍了一下桌子。
“好了,建平既然說會買一輛,這事就這麼過去了!”
林建平低下頭,大口吃著饅頭。
他知道,這是因為他對拿走了父親留下的全部財產而感到有一絲愧疚,但也僅此而已。
一家人在沉默的氣氛中吃完了早飯。
吃完飯後,林建平從自己的屋裡拿出來填好地址的信封,打算去郵局把試水的小說寄到雜誌社。
腦海裡又浮現出了那輛給了張家的鳳凰牌腳踏車,但他咬咬牙,迅速把這個想法從腦海中趕走。
現在階段,賺錢不就是為了娶玉秀嗎?要是拿回了彩禮,豈不是本末倒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