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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吳下阿蒙(4)

李芳是窮人家的孩子,從小就在外面做事情,她離開家時年齡已經不小,對家鄉的記憶非常深刻。

雖然她對自己被父母賣掉也有不滿,但因為際遇很好,長大以後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終於明白了父母的苦心,她再抑制不住對親人的思念,憑著兒時模糊的記憶,回到尋陽縣找到了自己的家。

看著父母和兄妹,還是過著以前那種清苦的日子,李芳內心非常不忍!

就找上門認回了自己的父母,經常用自己的私房錢接濟家人,但她的錢財並不是很多,家人的生活雖然改善很大,應該沒有多少餘財。

這次哥哥李勇,突然到荊門買下不少的田產,用掉的錢財有近千兩銀子,這比她歷年給家裡的錢財加起來還要多,讓她心裡有些迷惑。

她也曾問過哥哥銀子的來歷,哥哥說是朋友一起做生意賺到的,讓她放心。

現在他哥哥被抓,一個素不相識的人通風報信,突然被扯到了這個案子裡,還真讓她有些心裡不安!

如果自己的哥哥真的做出這種事,那就麻煩大了,她甚至都沒有臉面在劉備府上待下去了。

看到李芳受驚的表情,馬謖要的就是這個效果,馬上反過來安慰李芳道:

“李管家也不要著急,現在我把他們帶到江陵去,並不是說他們就是搶劫犯,只不過是例行調查,問問情況而已!”

李芳畢竟是女子,還是有些膽小怕事,可不願意這樣的事情發生,就算是叫去詢問也不想。

先不說哥哥從小是吃不得苦的人,能不能受得了那皮肉之苦,所謂“三木之下,何求不得!”可不是虛言唬人,屈打成招的事情,時常發生。她有心寧事息人,就試探著對馬謖說道:

“馬將軍,你能不能不把他們送到衙門,直接交給我?”

馬謖本來的意思,也是要寧事息人,雖然李芳的提議正中下懷,但他還是有些為難的說道:

“以我們的交情,李管家既然已經開口了,我應該給你一個面子,我也相信你的家人都是清白的!但令兄與這個案子的事情,趙將軍已經知情,如果要是我私自在這裡放人了,只怕趙將軍不會答應,要是報到主公那裡,我也不好交代。”

李芳一聽,臉色刷的就變白了,她和趙雲打交道的次數,可比馬謖要多得多,她可是知道,趙雲雖然為人隨和,但要是在公事上,可是出了名的堅持原則,從來都是公事公辦,絕不徇私!

當年在建業東府居住的時候,趙雲與李芳各為其主,因為劉備和孫夫人之間偶爾的意見不統一,各自都要執行主人的命令,他們之間的不愉快事件可不少。

只要是劉備吩咐下來的事情,趙雲雖然也會發表自己的看法,但只要接受了任務,他可不管對錯,都是不折不扣的執行,可沒有少給李芳難堪。

李芳心裡明白,哥哥要是落到趙雲的手裡,雖然不見得被冤枉,但那些諸如“殺威棒”之類的程式,可是一道都不會少!

而且李芳對自己的哥哥也沒有信心,因為在她的印象中,父母一向都是重男輕女。雖然比自己大,但在家裡一向是好吃懶做,從小就沒有少做壞事!

一旦事情是真的,或者哥哥頂不住殺威棒而胡亂服罪,到時候再想要從趙將軍手裡撈人,基本不太可能。

李芳想起哥哥被打得皮開肉綻的樣子,不由得用哀求的眼光看著馬謖說道:

“馬將軍,你就幫幫我吧,我和趙將軍可說不上話!”

馬謖一看火候差不多了,假裝猶豫了一會,才回答道:

“李管家,不瞞你說,令兄發生這樣的事情,也與我有關,這案件也是因他侵佔軍屬田產的事情牽扯出來的,既然有你作保,我拼著受主公的責罰,也要幫你這一次,這幾個人你都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