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法律》
1 【基本行為準則】
居民應遵守城市的法律法規,尊重他人權利,不得故意侵犯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在公共場合保持文明禮貌,不得進行辱罵、鬥毆等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如有糾紛應透過合法途徑解決。
2 【犯罪與懲罰】
對於故意殺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等嚴重犯罪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法判處死刑或長期監禁,具體量刑由審判局根據案件情況裁定。
盜竊、詐騙、破壞公共財物等犯罪行為,根據犯罪情節和所造成的損失,處以相應的監禁、勞動改造或罰款等懲罰,同時需賠償受害者的損失。
3【自衛與緊急避險】
在遭受非法侵害時,居民有權採取必要的自衛措施,但自衛行為應符合比例原則,不得超過必要限度。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更大的合法利益,可以採取緊急避險行為,但事後需向相關部門報告情況。
《城市管理法》
1【 城市規劃與建設】
城市建設應遵循統一規劃原則,任何未經許可的私自建設或改造行為均屬違法。市政廳負責制定城市發展規劃,包括功能區域劃分、交通路線規劃、公共設施佈局等,並監督規劃的實施。
在擴建或新建區域,建築工程需符合安全、環保和美觀等標準,施工單位應取得相應資質,並遵守施工規範,確保施工過程不對周邊居民和環境造成損害。
2 【交通管理】
規範城市交通秩序,制定交通規則,包括車輛行駛方向、速度限制、停車規定等。對於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如闖紅燈、超速、違規停車等,處以罰款、扣分或扣押交通工具等處罰。
加強對交通工具的管理,確保其符合安全標準,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鼓勵發展公共交通,提高城市交通效率,減少能源消耗。(為後期準備的)
3 【公共資源管理】
城市的水、電、能源等公共資源歸全體居民所有,市政廳負責其合理分配與管理。嚴禁非法佔用、浪費公共資源的行為,對於違反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或限制使用等處罰。
建立公共資源監測與調控機制,根據城市發展和居民需求情況,適時調整資源分配方案,保障城市正常運轉。
《槍支使用管理規定》
1【槍支許可制度】
除執法人員和經特殊許可的人員外,普通居民嚴禁持有槍支。執法人員的槍支配備需經過嚴格審批,並登記槍支型號、編號、所屬人員等資訊,定期接受檢查。
對於因特殊工作需要(如城外探險隊、農場安保人員等)申請持槍許可的人員,需向警察局提出申請,經稽核透過後,方可在規定範圍內持有和使用槍支,並嚴格遵守槍支使用規定。
2 【槍支使用規範】
持槍人員在使用槍支時,必須確保自身安全和周圍人員的安全,僅在合法的自衛、執行公務或應對緊急危險情況時方可開槍。開槍後需及時向警察局報告情況,配合調查。(都是克隆女警)
嚴禁在城市內隨意開槍,禁止用槍支進行威脅、挑釁等行為。
槍支應妥善保管或存放南城門裝備寄存處,防止被盜或遺失,如有槍支丟失情況,持槍者需立即報告並承擔相應責任。
3 【槍支檢查與監管】
警察局負責定期對槍支的持有、使用和保管情況進行檢查,包括對執法人員和持證人員的槍支檢查。
對於非法持有槍支、違規使用槍支或槍支保管不善等行為,依法予以嚴厲處罰。
加強對槍支交易的監管,嚴禁非法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