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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我已經破案了!

刑部丶大理寺等機構的稽核。

洪武十四年五月,洪武皇帝朱元璋下令,刑部所覆奏的死刑案件必須經三覆奏後才能執行。

這意味著死刑判決在執行前需要經過多次稽核。

而且在執行死刑前,會進行驗明正身等程式,以確保被執行死刑的是正確的被告人。

萬一張麻子翻案,判案的知縣要是被追責的!

以後吏部考核,有此汙點,別說升職了,就是平調都難。

周知縣心裡沒底,心情煩躁,想要罵人。

為官十餘年,他太想進步了!

這起命案,處理好了算政績。

一個處理不好,前途涼涼。

幾人正說著,唐捕頭急急而來。

進了內堂,老唐一如既往的卑微姿態:“縣尊大人,諸位大人,案子破了!”

屈師爺問:“什麼案子就破了?”

唐捕頭道:“河東村的命案啊!舉人徐老爺已經破案了,兇手也被緝拿歸案,此刻正在獄中!”

“什麼!”趙主簿站起身來。

“兇手是何人?”周知縣下意識的問。

唐捕頭道:“是已故範老秀才的兒子,範中!”

“是他?”

眾人一頭霧水,怎麼會是他?

既然人都抓了,少不了升堂審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