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熹歪頭喊了聲萬總,“萬總,接下來,該咱們來談談影視化的事了。”
萬總露出遲疑之色,“我倆談?”
他目光微閃,想到迪西前些天跟他提過的事,不由得苦笑,“雲歌,莫非你真想自己來投資拍攝?”
“不是我潑你冷水,但你得承認,單憑你我很難將《七日魘》製作出來。咱倆合作,只是少了版權費這筆錢。”
“但請演員、租場所、請拍攝團隊、後期製作、宣傳...”
萬總林林總總舉例一大堆,總結起來就是:“咱們沒有那麼龐大的資金跟人脈。”
“《七日魘》是個好故事,它砸在咱們手裡,那是糟蹋了。”
誰沒有個野心啊?
萬總當然也想自己拍劇悶聲發大財,但也得有那個發財的能力才行啊。
“就說摘星...”萬總又覺得如今再提摘星娛樂太晦氣,趕緊改口說:“我看了看其他影視公司開出的條件,不說別的,但他們給的演員陣容,那就不是我們能請得起的。”
“這年頭,隨便一個男N號都要漫天要價。”
“再說,如今娛樂圈裡這些演員們,咖位大的,還真不一定看得上咱們這個本子。咖位小的,咱們請得起也不一定捧得火。”
“說實在的,那個謝嬌月的確是咱們這個本子能請到的天花板級別的女演員了。”
萬總也算是跟黎熹推心置腹了。
認真聽完,黎熹並不反駁,“萬總言之有理。”
萬總鬆了口氣,以為黎熹打算放棄了,哪知黎熹卻說:“實不相瞞,我想成立一個娛樂公司,再籤幾個有潛力的好苗子,用自己的作品捧自己的演員。”
萬總:“...”
見黎熹這麼不識趣,萬總態度也冷淡下來。
“雲歌,你到底還是太年輕。年輕人總是要撞一撞南牆才願意回頭的。”
黎熹沉默不語。
見黎熹是鐵了心要自己拍,萬總失去了跟黎熹繼續談的興致。
他拿出一根菸來,沒點燃,就捏在手裡。
萬總說:“《七日魘》到底是你創作的,既然你執意不肯將版權賣給其他影視公司,要自己來拍。”
“咱們合作一場,託你的福,咱們觀漫也將口碑名聲做了起來。公司這兩年也挖到了不少有潛力的漫畫師,打造出了一批優秀的漫畫作品。”
說完場面話,萬總直接擱下他的答案:“我是不可能跟你一起投資拍攝這個劇本的,你要理解,我是商人,我不做血本無歸的生意。”
“你是原創作者,我體恤你的付出,也尊重你的決定。我可以答應你,不將它的版權賣給其他公司。”
“這樣。”萬總朝黎熹伸出一根手指頭。
“你給我這個數,我就把版權賣給你。”
一根手指頭,代表一千萬。
迪西見狀忍不住擰了擰眉,覺得萬總太欺負人了。
之前是有幾家影視公司想要購買《七日魘》的影視化版權,但開出最高版權費的摘星娛樂,也就給了三千萬。
三千萬是稅前的價格。
而《七日魘》這部漫畫作品首發於四年前,那會兒黎熹跟觀漫網站籤的是全版制合同。
也就是說,她所有作品後續的開發都由網站這邊授權,她作為創作者,其實是無權決定版權事宜的。
後來,黎熹成為觀漫網站唯一的金星V5等級作者,她重新跟網站簽了金星級合同。
按照合同規定,黎熹名下所有作品的版權費,都應該跟網站三七分。
也就是說,就算是摘星娛樂肯花三千萬購買《七日魘》的影視版權,公司也只能拿到稅前九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