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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分階納稅

第六步:田地登記完畢之後,不可隨意更改,如果有因為天災,比如被水淹沒了田地導致無法耕種的,需要報到縣裡。

縣裡再報到郡裡,由郡裡進行更改,然後發下新的地契,如果有人開荒也需要報備,如果不報備,那很好。

劉巴可以負責任的告訴邢道榮,鋪路修橋處又可以增添新人了。

第七步:土地確定完畢後,便頒發新的納稅政策,新的政策是劉巴觀零陵所種之梯田有所感,才想到的政策。

那就是階梯形納稅,這樣的好處是令土地少的少納稅,土地多的多納稅,可謂公正、公平,當然是對那些土地少的黎庶的公平。

屯田的土地是不變的,都是官府和屯民三七分賬,如果日後屯民有條件自己去工署買得起牛和工具的,就按二八。

而家中有100畝以下非屯田的土地,則按照三十稅一的標準,繳納賦稅。

如果家中土地是在500畝以下的,其中的一百畝還是按照三十稅一的標準,剩餘的土地就得按照十五稅一來繳納賦稅。

以此類推,500-1000畝區間的土地則是十稅一,1000-5000畝的則是五稅一,5000-畝的是二稅一。

雖然重,但好像世家大戶諸如武陵那萬頃田地的來說好像也不怎麼樣,總歸還有的賺。

但是更重的稅來了,-畝的是一稅一,也就是說,畝之上的田地,即使是世家所有。

但土地的所有收成都是官府的,這還不是更重的,更令人瞠目結舌的來了。

十萬畝以上的是一稅二,也就是說十萬畝以上的土地,除了所有收成,還要在這個基礎上再多交一倍給官府。

誰叫你有那麼多地的,不罰你罰誰?至於你說家中家眷奴僕太多,部曲私兵太多,該!

誰叫你養這麼多部曲私兵的?誰叫你收容這麼多家眷奴僕的?大漢朝就是因為有如你們這樣的世家,才會陷入財政危機導致人心向背的。

此外,一百萬畝以上的一稅五,一千萬畝以上的一稅十!這簡直就是劉巴之心,路人皆知了。

就是想要告訴你,現在官府缺地安置黎庶和屯民,趕緊將多餘的土地貢獻出來,如若不然,按照登記的土地數量,

交稅也交的你傾家蕩產,本來諸葛亮和劉備當時商議的界限比這個要輕的多。

界定的千畝以下田稅如常,千畝之上稅至十一,萬畝以上稅至五一,十萬畝以上稅至二一,百萬畝以上皆為官府所有。

此外,更沒有一稅二,一稅五,一稅十的說法。

但劉巴覺得,一來不夠細,二來不夠重,現在零陵的隱匿人口太多了,他們大多數是因為沒有土地,以及交不起人頭稅而選擇變更為賤籍。

將自己賣身到大戶家中做奴隸,而往往家中,有一百畝的土地再加上輕徭薄賦的話,已經足夠家人豐衣足食了。

如果再多,那就有發展成為世家的底蘊,亂世當用重法,便堅持自己的看法。

諸葛亮深知劉巴的才能,想了一下便建議劉備就按照劉巴的做吧,索性只是先拿零陵試點,如果不行,後面再進行改動也是可以的嘛!

劉備卻有些擔憂,會不會動作太大,會引起更大的動亂?

諸葛亮笑道:“如果按照主公和亮之前所定的政策,也會產生動亂,那些世家都是隻進不出的貪心之輩,

出多出少對於他們來說都是在心頭上剜肉,人心不足蛇吞象,他們多年積攢下來的土地被看的比他的命還重。”

劉備點點頭,便同意了諸葛亮的建議,但是在回給劉巴的信中說道:“汝之政策,備不贊同亦不反對,亦不會明令施行,汝量力而行。

而若日後有人來長沙告備,備不懲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