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十三哥,你怎麼帶這麼多人啊?”
站在朱權面前的,正是代王朱桂,是大明的第十三個皇子,也是邊疆九大藩王之一,就藩大同,封地雖然不大,但是還很貧瘠。
朱桂笑著說道:“別提了,我的藩地養活不了那麼多人,所以乾脆都帶來了,看能不能在大寧吃頓好的。”
朱權瞅了一眼,看到還有大量將士,壓低聲音問道:“十三哥,你該不會是想謀反吧?”
“哈哈,我還沒自大到那種程度,倒是十七弟的實力啊,嘖嘖嘖,要不皇兄助你一臂之力?”
一旁的姚廣孝聞言大喜,熱切的看著代王朱桂。
“唉,別提了,曾經有一份真摯的皇位放在本王面前,本王沒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時候,本王感到後悔莫及。如果能重來一次,本王肯定會抓住機會!”
“怎麼?十七弟還真有此意?”朱桂也是快人快語,搖頭道:“說起來,我倒是希望十七弟當皇帝,最起碼咱這些藩王好過了。可惜啊,咱這些藩王離開朝堂太久了,沒有一點根基。”
姚廣孝越聽越是激動,就差拉著朱桂共謀大事了。
朱桂性情較為暴躁,不懂得御下之術,如果下屬犯了錯,他就會把人綁在柱子上鞭打。也因為如此,他熱衷於打仗,每次與北元的大戰,都有他的參與。
所以,他這次帶這麼多將領,主要是想和朱權探討如何練兵用兵。
兩人一邊走一邊聊,大寧的真實情況,自然瞞不過朱桂的耳目,他深知,眼前這個比他小十歲的寧王,智力、武力均要高於他。
等到了大殿,朱權坐在最中央,燕王朱棣、遼王朱植、代王朱桂均位於兩側,按理來說,朱棣排行老四,應該坐在最中間。
但是四人的藩地比起來,以朱權的實力最高,於是當仁不讓的坐在中間。
“十七弟,你麾下的將士到底有多少啊?”
四人面前擺著酒肉,邊吃邊聊,代王朱桂忍不住詢問道。
“哈哈,不好意思,只有十萬多人馬。”
“十萬多人馬?我的乖乖,朝廷讓咱們報兵馬,一個個都藏著掖著,結果你倒好,竟然藏了十來萬的兵馬,簡直是肥的厲害啊!”
“過獎過獎。”
燕王朱棣也笑了起來:“你這老十七真是眼睛一眨,老母雞變鴨啊,怪不得僅憑大寧的力量,就能把女真部落殺個對穿!”
“哈哈,全憑將士們的勇猛!”
朱棣好奇的詢問道:“話說,你怎麼能供養這麼多軍隊的?東北的產糧很高嗎?還有布甲兵器呢?這些你總要找工匠打造吧?”
“這幾日,本王帶你們到處轉轉,你們就什麼都明白了。”
朱權拍著胸脯,大聲道:“別說是供養十多萬部隊,就算給本王三十萬部隊,本王照樣養得起。這個叫什麼,朱權點兵,多多益善!”
“哎呦,說你胖,你還喘上了!”
眾人哈哈大笑,說實在的,他們確實很羨慕朱權,不光是地理位置重要,還有廣闊的發展空間。
與寧地相比,燕地被朝廷的耳目盯著,遼地山區太多,代地又太貧瘠。
幾人說著話,代王朱桂忍不住訴苦道:“代地太窮了啊,我們那土地,根本無法耕作,就算種上糧食,蒙古人動不動來侵略……現在老百姓都是啃樹皮為生,最慘的是孩童啊,都七八歲了,還不知道粟米是什麼樣子的!”
眾人聽得頓時一愣。
燕王朱棣反應很快,忙道:“說起啃樹皮啊,我們北平還是很有經驗的,這樹皮嫩了不行,老了也不行,熬熟了,沾點觀音土吃,嘿,這一口下去,那叫一個地道啊!”
“什麼是粟米?打咱來北平後,就再也沒見過,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