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個結果,林向安有些意外,雖然明面上看著風輕雲淡,但退學的背後,是對吳家的一種警告。
這也算是給他的一個交代。
能有這個結果,不管怎麼說多虧了鄭班頭。
林向安想給他感謝費,但鄭大不收。
便請他吃酒,還讓林遠準備了一些林家雜貨鋪的特產送過去。
一去二來走動,就有了聯絡。
於是讓林遠從鄭大這邊下手,讓他幫忙牽線,認識了一些獄卒,直接託人打聽土匪的情況,也能更便捷。
根據大周律法,對於土匪的罪行,一般會被視為嚴重的犯罪行為,處罰從杖刑、徒刑、流放到斬首不等。
這次的匪患,被審理出來,燒殺搶掠,罪行累累。
知縣直接判的斬首,但這種罪行,一般要層層上報,先是府衙進步一稽核,如果屬實,會上報到省一級,一直到中央刑部複審,最後呈給皇帝,批准後方可執行。
一般這種案子判下來,到真正到執行,差不多要半年或者一年。
還得等到秋後才能問斬。
這時候的人,講究天人合一。
認為秋季是肅殺之氣盛行的時節,與律例的懲罰肅清相符,因此會在秋天統一行刑。
土匪那邊沒有透露幕後黑手,要麼是真沒有,要麼只有極少數人知道。
亦或是因為還有時間,所以再等待時機。
這些也只能猜測,具體的林向安也不得而知了。
......
原本以為今年的院試,和往年一樣是在八月進行,結果通知下來是七月中旬。
正是暑熱的季節,考棚密集,還不通風,一熱人就容易出汗,容易弄汙試卷,怕是要格外小心。
當朝執政者為了加強各地教育監管,設立了提學官,負責清理和監管地方學校。
提學官是分巡道的一種,屬於差遣官性質。
南直隸、北直隸委派監察御史一名兼職,而十三省由按察司副使或僉事充任。
其中雲南和貴州二省最初未設提學官,是由雲南按察分司統一管理。
後來為了避諱統治者的名諱,將提學官一律改稱提督學政。
各省提督學政負責主持院試,考試程式包括學政輪流至各府、直隸州舉行。
而當地府、州長官充當院試提調官,監督考場則由當地的教官擔任。
其次學政還要主持府、州、縣學生員的歲、科試,評出生員等級。
實際上各地院試時間不同,由學政下發的通知為準。
浙江省共11府,也是因為這樣輪流下來,湖州府的院試才定在七月中旬。
離院試還有一個多月,林向安再次詢問了馮辰、薛文逸、宋桐幾人的打算。
五月初,宋桐也來入讀了縣學,只有楊輝沒有來,他在李夫子處溫習。
孫文石也在五月底,升入了率性堂,林向安又和他做了同桌。
率性堂上午授課,下午自習。
只要自習,林向安就往藏書閣去,書不能借書來,只能在裡面翻閱。
但有很多前人的手稿筆記,林向安愛不釋手,一待就到天黑。
林遠不放心他的安全,每日散學時間,便與王和信在門口等他。
怎麼勸都不聽,林向安就隨他們了。
因為之前遇到作弊亂象,林向安更傾向於找熟悉信任的同窗互結。
原本馮辰看他們都去,又聽上次孫文石的解釋,院試能拿回點評的試卷,也打算去試試,但他耐不住酷暑,最終還是打消了念頭。
鑑於這種情形,他們已經有四個人,把孫文石加進來,正好能湊夠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