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九,是九月的最後一個朝會日
戶部尚書明祿,正在大殿上,義正辭嚴的彈劾京兆府尹趙庭芳近日的三宗罪,
其一,消極辦案,對狀告到京兆府的百姓無辜往死的案件,一拖再拖,枉對京城知府的職責,
其二,對百姓之事不上心,在百姓受傷時,明明可以給予專業幫助,卻置若罔聞,造成不可逆的悲劇;
其三,逃避責任,明明手中案件事關重大,卻從不上稟,每日只知悠閒度日!
皇帝一聽,便聽出了明祿話裡話外的牢騷。
近日他的兩個兒子一死一傷,犯人全都是知根知底的,好死不死的,與他這兩個兒子相關的案子,全都撞到了趙庭芳的手上。
明祿這一通問罪,實則是對自己不能為自己兒子立刻報仇的痛心!
皇帝很善解人意,在朝會上就直接拍板,將案子移交到刑部處理。
趙庭芳不樂意,這是對他辦案能力的不信任,
沈飛也不樂意,這燙手的山芋,他一點也不想接!
但是皇命不可違。
皇帝為了表示自己並沒有偏向明祿,將最近連續發生的少女失蹤案,定位為關乎京城安定的大案,而京兆府負責整個京城的安危,是其職責所在,應以此案為先。
而明達的案子雖然是民間報案,可因為涉案人員關乎朝廷官員,還是交給三法司之一的刑部,更為名正言順。
事已至此,趙庭芳和沈飛再不能有任何怨言,均是憋屈的接了皇命。
王千易被轉送到了刑部大牢, 當天下午,刑部就得到了一份全新的供詞,
供詞內容與之前所述大致無異,但是在描述王千易和明達的作案的親密行為時,
變成了死去的明達主動提議,且在事前還簽訂過協議,若在過程中造成死亡,另一方不擔責。
連鈺和花羅看著眼前新出現的這份協議,腦子裡早已經百轉千回了無數個利害關係,
“看來將人轉移到我們這裡的目的,就是為了這個。”
花羅笑得有些邪惡,
“你說,如果我們要推翻這一張協議,直接給王千易定了死罪,會不會在定罪書遞到大理寺之前,被人幹掉?”
連鈺瞥了花羅一眼,淡定的在審罪書上寫下“流刑”二字,推到花羅面前,
“花兄這不是自己找不自在?白公公都來見過沈大人了,你覺得咱們做了這些之後,還能繼續待在刑部辦事?”
花羅對連鈺的嗤笑毫不在意,懶洋洋的拿過連鈺剛剛落筆的卷案,開始認真閱讀,
“就是說說而已嗎,誒,
三法司這邊肯定都已經被上面打好招呼了,反正也不是影響多大的大案子,不必擔憂事後會不會有什麼流言蜚語。”
他看到連鈺在末端寫下的刑罰時,豎起了大拇指,揚聲稱讚其聰明絕頂,
“流刑是活刑,卻又不完全是,反而誰也說不了什麼。”
連鈺對花羅的稱讚並沒有回應,對他剛才說的“影響大的大案子”突然感到十分好奇,
這幾個月來,連鈺對刑部的辦案規則和規律已經十分清楚,
只是有些平日裡甚少接觸的內容,她還是需要請教花羅這位前輩,
“影響大指的就是,有可能會影響國本的案子,譬如鉅貪、叛國,
但這樣的案子多少年也遇不到一個,上一次大臻遇到的這麼大的案子,
還是先帝在位時,當朝丞相聯合文官集團,公然和先帝的政令作對,
那一次的後果就是,先帝抵不過宰相集團的威逼,最終按照宰相的提議加強了全國的賦稅和徭役,
卻沒想到在之後,導致全國範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