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沒有外界幫助的那些母親來說,她們當然無法享受如此奢侈的產褥期的假期。因此幾天後她們必須馬上振作起來,重新擔負起照料家庭和孩子們的重任。宗教上的禁忌保證了這些母親免於受丈夫的性要求的困擾,至少在接受產後的謝恩儀式的洗禮之前。這個短暫的時期至少給了那些婦女一個產後身體恢復的機會。
產後的謝恩儀式是分娩過程中的最後一個儀式,標誌著產婦又回到了正常的生活中。它被認為是一個產婦在孤獨地度過分娩期的宗教生活後的復興儀式。這是一個盛宴和狂飲的時刻,因此大多數婦女對此極其嚮往。她們和那些跟她們一樣因為分娩而走到一起的婦女們共同慶祝,感謝上帝讓她們平安地分娩。宗教改革之後,產後的謝恩儀式被認為是一種感謝上帝賜福的方法,這更勝於對母親的洗禮。
產後的感恩儀式對淨化那些由於分娩而失去高雅的婦女是必要的,但這已流傳幾世紀的觀點遭到了清教改革者的反對,他們用儀式來歡迎婦女們回到教眾中來。為了祛除天主教教義對國教教會的影響,傳統的產後謝恩儀式被更名為“婦女的產後謝恩儀式”。在公元1552年出版的《大眾祈禱》一書中將之稱為“婦女的教堂禮”。
對於那些不幸的未婚母親來說,她們只有在禮拜日那天站在所有教眾面前表示懺悔的時候,才能受產後洗禮,好像帶來這樣一個私生子的恥辱還不夠,她們還得在整個村子面前公示它們。
一旦舉行完產後洗禮,一個新媽媽的特權月就宣告結束了。接下來她得處理家庭裡所有的事務,還有照料嬰兒或者更大一點的孩子,當然,大多數的家庭主婦的親戚們會提供一些幫助。這也結束了她獨自生活的權利,她們將不得不答應她們丈夫的性要求。由於沒有有效的節育措施,很多婦女在產後洗禮不久又懷孕了,結果懷孕、分娩惡性迴圈下去。
洗禮
小孩一出生下來,當新母親還在家裡休息時,孩子的父親就會盡快地將他送到教堂接受洗禮。作為一家之主,父親主要負責讓剛出生的孩子儘快接受洗禮並且要安排隨後的慶祝宴會。這些都是父親必須履行的職責和義務。如果在孩子出生八天以後,父親才帶孩子接受洗禮,他將會受到指控,甚至會被基督教會檢舉。
假如仍忽視新生兒的信仰要求,那麼孩子將會被帶走,在父親不在場的情況下,強行接受洗禮。公元1574年,在格洛斯特郡的塞倫塞斯特鎮上,有一對夫婦,伊麗莎白和威廉姆·懷特,他們沒有讓孩子接受洗禮,結果牧師和教會將孩子帶走,並將伊麗莎白和威廉姆送進了監獄。四個星期後伊麗莎白才被釋放,目的是為了讓她照顧剛出生的孩子。父親被賦予出席洗禮的資格,並通常由他們帶著孩子去教堂,但是在洗禮的過程中,他們是不允許說話的。
在都鐸王朝及斯圖亞特王朝時期,英格蘭的所有人都在強大的宗教壓力下接受了洗禮。如果有父母反對讓孩子洗禮,那麼神父就會威脅他們要帶走孩子,這樣才能保證天堂之門永遠向他們敞開。歷史記錄表明有一些這樣的父母,他們強烈反對施行洗禮,勇敢地向教會權威挑戰。在這些個例中,父親會被抓進監獄關上一段時間,而他們的孩子會被強迫施行洗禮。
鑑於洗禮的重要,及早行動才能保證洗禮的及時。“教父母”一詞最初是“流言蜚語”的意思(來源於“Godsib”一詞,意為上帝的親屬)。婦女還在分娩的時候,就會派人去請教父母。從習俗上來講,一個男孩需要兩個教父和一個教母,一個女孩則需要兩個教母和一個教父。在洗禮的過程中,當被問到摒棄罪惡時,教父母會替孩子作答,牧師還會要求他們給孩子起名。此後他們要保證教子、教女將在信仰基督的生活中健康成長。
必要的時候,助產士也可以給孩子們施行洗禮。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