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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部分

他送行?我這種人上哪知道去。”董海超道。

在護林員悽慘的哭聲中,“小美”逐漸變成了“小煤”,簡直燒成了枯樹枝一般,我嘆了口氣道:“看來也是個有故事的人。”

“甭管啥故事吧,害死了這麼多人總得為此事負責,二十七條人命,足夠槍斃他十分鐘的。”說罷董海超從皮套裡又取出一副手銬,與此同時我看到山林中星星點點的手電光照射下來,許多警察、武警牽著獵犬正在搜山。

原來董海超不是獨自一人前來,隨後不久四名武警來將護林員從屋子裡押走,之所以耽擱了時間,是因為調取防毒面具,因為屋子裡簡直臭到爆,十個廁所加在一起也不如這一間屋子氣味大。

他並沒有反抗,從屋子裡離開那一刻他也沒有回頭再看一眼,但他的頭髮能以眼睛看到的速度迅速變白,這說明他的情緒已經跌落至谷底,而且再也沒有“升回原位”的可能。

後來這件案子我聽董海超說護林員進了監獄沒過幾天就變的又幹又瘦以抑制不住的速度迅速衰亡直至死去,而且他也沒有交代任何與案情相關的內容。

但現代的科學手段還是從儀器裡得到了一些線索,並由此推斷還原出了護林員養屍的原因。

經過對人和屍體的DNA化驗,確定了這兩位都是五零後,都是接受了上山下鄉改造的知青,男人叫張建軍,女人叫馬金華。

得知了這一資訊後警方便對兩方親屬展開調查,得知了一件發生在上世紀七十年代的慘案,那時兩人剛十七八歲出頭,男的風華正茂、女的漂亮可人,而兩人也是對門鄰居,從小一起長大,屬於青梅竹馬的關係,如果沒有那段火熱的年代,這兩人必然走進婚姻的殿堂,但因為這一特殊時期,所以原本打算高中畢業後一起考大學的戀人被迫去了一處農場改造,而城裡的孩子畢竟從小慣養,所以馬金華無法適應農場的勞動與生活,於是她做了一件那個年代頗有姿色的女知青有不少人都做過的交易……

以自己的身體去換取相對舒適的勞動環境,以及更早的回城指標。

張建軍起初並不知道,但後來整個大隊都鬧的紛紛揚揚,他便去質問女孩,女孩當然不敢以實情相告,所以張建軍惱羞成怒之下做了人生中第一件錯事,他去女孩家大吵大鬧,並指責女孩的父母教養出了一個妓女。

所有街坊都知道了這件事,而女孩在父母疾風驟雨的責罵下終於在一個下雨的夜晚割脈自殺了。

看到女孩屍體的那一刻張建軍才知道自己根本無法割捨對女孩的愛,於是他偷走了女孩的屍體,並將屍體藏在了子貢山內,人也躲在山裡十幾年,當再被親人找到時他已經成了一個養屍人。

沒有人知道養屍方術的來源,究竟何人傳他的養屍秘術?他的親人只知道馬金華“復活了”,只是暫時還不能說話而已,所有人都不知道這個男人正在養一具屍體。

而董海超給我看了一本張建軍寫的日記,這可能是一本世界上最為驚悚的愛情日記了,在每一篇,每一個字裡,張建軍都表達了對於馬金華深深的愛意,以及看到她一點點“恢復”時那滿心的驚喜與快樂。

看了這本日記我感覺或許是張建軍自己都不一定知道是在養屍,或許他真以為自己復活了馬金華,甚至他為這具屍煞準備了一件婚紗,如果我們再遲幾天遇到他,這一對“新人”的婚禮就已經舉行過了。

甚至張建軍在日記裡寫道:我希望你能為我生個女兒,就像你這麼漂亮的女兒。

看到這一句是我渾身的汗毛啊,簡直是豎起如金箍棒一般堅挺。

而殺死女友的少年因為沒有年滿十八歲而被送去了少管所,在那裡他被一群少年犯毆打致死。

總之和“小美”接觸超過五天以上的人沒人能得善終,而五天正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