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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的羅馬天主教小學。從我們家走到那裡需要十分鐘。我們必須得穿制服上學:紅領帶、灰上衣、灰褲子、黑鞋,運動鞋和足球帽都是不能穿戴的。我母親也曾經在這所學校就讀,我的老師凱莉女士和蓋伊夫人也曾經教過她。我非常喜歡凱莉女士,因為每天她都會給表現最好的孩子一個蛋卷冰淇淋。我並不是總能得到它,至少我自己覺得次數還不夠多。

剛到聖斯維辛的頭兩個星期我只跟女孩子們說話,而不想理任何男孩子。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想跟女孩子們在一起。不過兩個星期之後,當我發現所有的男孩子都跑到操場上去踢球的時候,我也衝出去加入了他們。我六歲的時候,班上有一個我認為特別漂亮的女孩。有一次,我發現她要過生日了,就用積攢下的零花錢給她買了一盒玫瑰巧克力。我把巧克力帶到了學校,並且告訴老師那是送給那個女孩的生日禮物。稍後,老師在班上向女孩祝賀生日,並叫我上前送出禮物。我本來感到非常高興和自豪,但可以想象的是,全班的男生都在諷刺挖苦我:“她是你的女朋友嗎,韋恩?”我紅著臉,非常窘迫地跑出了教室。這種情形我第一次遇到,到目前為止,也是唯一一次。我能夠記起的另一個女孩子患有唐氏綜合徵。她比我大兩歲,是學校裡唯一一個能夠和男孩一起踢足球的女孩子。她是一個非常強悍的破壞者,總是踢到我的腳踝。有一天她緊緊抓著我的手指使我不能動,我不得不使勁試圖抽出手推開她,但她一直不肯收手。結果最後我在擺脫她的過程中一根手指骨折了。不過,她是個很好的女孩,在我後來返回科洛克斯泰斯的時候還會不時見到她或者聽到她的訊息。我很喜歡聖斯維辛,喜歡這裡所有的老師。我從沒在這裡惹過麻煩,而且總是有相當正面的成績報告。這有一份1995年7月的成績報告單,當時我九歲,報告單上說我喜歡音樂,不過我現在已經不記得那是怎麼回事了。它還補充說我非常熟悉《彼爾·京特》——他是那個曾為曼聯效力的挪威人嗎?

第一章快樂家庭(3)

我最出色的科目似乎應該算是宗教教育了:“韋恩對耶穌的一生了解得非常細緻,他在討論過程中的表現說明他是一個非常有同情心的孩子,他總是對其他人的需要做出回應。”是的,的確是這樣。第二年,當我10歲的時候,報告單上說我“在數學方面思路敏捷而自信,對於新概念掌握得非常快”。我總是在數學上表現優異。我的體育評語非常有意思:“韋恩有的時候會變得有點狂暴,出於安全起見,他應該學會控制自己。”真是沒天理。我挺喜歡“有點狂暴”這個詞,不過,我是怎麼給他們留下這種印象的?雖然我上的是一所天主教小學,但是我們一家並不經常去參加彌撒,除非是比較特別的日子。我記得當時有一個牧師每週都要拜訪我們,通常是為了籌集善款。我的確相信耶穌,我不僅在學校裡繪製了他的畫像,還每晚禱告。儘管我的禱告通常是讓主保佑埃弗頓隊在週六的比賽中獲勝。我在九歲的時候領了聖餐。我必須在上身挎上一條紅肩帶,還要繫上我最討厭的紅色領結。儀式一結束,我就迫不及待地衝出教堂,扯下身上那些討厭的東西。在家裡,我非常幸運地擁有自己的臥室,格雷姆和約翰只能共用一間。不過,我在五歲之前絕大部分時間都睡在父母的床上。我總是覺得在臥室的窗欞上見過黃綠色的鬼魂,而我的表兄妹們也都說有類似的經歷。但是我認為他們只是想嚇唬我而已。我終於開始在自己的臥室裡睡覺了,不過電視和燈都得開著才行。我也很喜歡吸塵器的聲音,或者其他類似的動靜,這些聲音總是有助於我入睡。經常發生這樣一幕:我告訴母親我要上樓打掃房間,而等她半個小時後來到我的臥室時,總會發現吸塵器仍然響著,而我已經睡熟。當我的這一習性被表兄妹們發現後,迎接我的當然是一番嘲笑。

在我的表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