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只能悶聲不響作陪。(未完待續。)
第144章
等第一道菜上桌,包太才挪開面紙,眼圈紅紅地道:“老鬼以前跟我鬧過一場離婚,我死活不離。別人只道我放不下家財,實際上呢,他們說得全對。可不是我放不下,而是我替兒子放不下。我要是答應離婚,即使兒子判給老鬼,等新人一進門,生下一男半女,老鬼立馬忘記大兒子。歷史上廢嫡子立貴妃兒子的事兒還少嗎?我不能圖自己清靜,讓兒子吃虧。只要我霸定位置,我兒子就不會吃虧。其實這幾年我早已把婚姻這種事看淡了,可親眼目睹,還是傷心,還是傷心。”說到這兒,兩張面紙又回到臉上。
安迪心說,難怪包太在兒子的事上操心那麼多,而且幾乎是死纏爛打。她不便評論人家家事,只挑了個最安全無害的點肯定一下,“嗯,母愛啊。”
“沒錯。”包太這回果斷移開面紙,往桌上一拍,力拔山兮氣蓋世,“古人老話,寧要討飯娘,不要做官爹。做孃的即使討飯,也會先讓兒子吃飽。當爹的……嘿嘿,精蟲上腦,什麼事都幹得出來。兒子算什麼,妨礙做爹的迎新人回家,做爹的會親自一腳踢開兒子。我不怕離婚,我最怕的是兒子拿不到該拿的。我不計前嫌照顧老鬼開刀,幾天幾夜不睡覺,我告訴自己,我為的是兒子。老鬼總算被我感動,總算不在我眼皮子底下找外遇,可我為啥這麼犯賤,非要趕到海市來看個清楚呢。”包太一邊說話,一邊再次將面紙捂到臉上。而且流淚不妨礙她將話說痛快。
安迪心底深處一直有一個疑問,她媽媽是瘋子。又是個要飯的,她究竟是怎麼活到三歲的。為什麼沒餓死。沒凍死,沒病死,沒被車來車往撞死,也沒被人拐賣,至今看看,身上也找不到小時候留下的傷疤。除大難不死之外,還有什麼其他解釋?包太“寧要討飯娘,不要做官爹”一言既出,安迪驚呆了。記憶中所有殘存的片段清晰掠過腦海。安迪懊悔地發現,原來她記取了太多瘋癲的片段,卻將那些叫作“母愛”的互動漠視了。稀缺的有關母愛的記憶中,似乎都是媽媽喂她吃東西,好吃的都給她吃,而那個時候媽媽的臉是正常的,媽媽的笑容也是正常的,媽媽的眼裡只有她,看不上野男人。還有。她記得一床破被子,她和媽媽經常鑽在破被子裡曬太陽捉蝨子,非常溫暖。原來她也享受過母愛,因為這天性。她得以存活下來。原來瘋媽媽依然是好媽媽。
包太收斂住了激動,挪開面紙,卻發現對面的安迪愣愣地看著她。臉上兩行眼淚如泉湧一般。包太以為安迪為她難過,感動地將手中面紙盒挪到安迪面前。拍拍安迪的手,讓她擦拭眼淚。這一刻。安迪看包太越看越順眼,包太以為安迪替她難過得落淚,心一軟,也看安迪越看越順眼,兩人執手相對淚眼,竟無語凝噎了好一陣子。吃完出門,兩人並排肩並肩走到了一起。
包太住在包奕凡常住的酒店,安迪這回心甘情願地護送到酒店,看著包太登記入住,一直送入客房。此刻本應告辭,可她竟有點兒流連,略微不適地問包太接下來有什麼安排,需不需要接送。包太激動了,腦子轉開了。兒子正因分手鬧得跟她吵,看起來她有希望幫兒子抓回女朋友。她當即藉口去洗手間洗漱,趕緊給兒子發簡訊告知最新情況,問兒子有什麼要求。包奕凡有點兒不信,趕緊先簡訊問安迪究竟發生了什麼。得到安迪的肯定答覆,包奕凡驚呆了。兩個針尖對麥芒,全都性格非常強硬的女人,怎麼走到一起了?
無論包奕凡怎麼驚呆,兩個女人走到一起了,而且出門逛街去了。可包太嘴上說老公的事兒不影響她什麼,一路上卻三句裡面倒是有兩句是憤怒地提到那不要臉的小妖精,她最愛的是安迪不多嘴,點頭聽她說,還陪她流淚。這種事兒,好強的包太不敢多跟兒子說,也死要面子不願在親友面前說,她寧可天天戴著電燈泡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