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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的責任啊!這個時候你倒是以“消費維權專業律師”的身份為這些受害消費者(包括我)說說話啊?怎麼不敢說了?到底怕什麼呢?總不至於是怕拿不到蜀國演義的律師費吧?放心啦,蜀國演義說了,即使傾家蕩產都會賠的,你那點律師費“小意思”啦,一定會給你的。當然,除非你敲蜀國演義竹槓,要人家一大筆錢,那就難說了。

匯佳律師事務所的苗運平律師代理了蜀國演義對抗劉文芳、安鋒等多名受害病友的案子,邱寶昌難道還要說自己只“代理了”代表蜀國演義餐廳對抗楊仿仿這一個案子?是邱寶昌認為苗運平的水平不足以打贏對抗臺灣消費者的官司,非要自己親自出馬才能儘可能為肇禍商家挽回損失?這一切你能夠給公眾一個合理解釋嗎?

至於其它對本人的惡意攻擊,本人表示,對方有言論自由,包括不顧形象地對我進行謾罵和詆譭,本人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但是本人依然允許邱寶昌說話,只是請其自己為自己所說的話負法律和社會責任而已。

另者,本人對於邱寶昌律師的過激反應表示遺憾和不解,他作為一個“知名”的公眾人物,即便是在一念之差下接錯了案子,也不能自己不懂反省,不就自己的錯誤行為向公眾道歉,反而在被人揭發後就實施打擊報復手段,這能體現什麼呢?

唯一能夠體現的就是邱寶昌很在乎自己過去的這點“維權”名聲,可是你都不替消費者維權了,你的匯佳律師事務所在你的帶領下都不維權了,這個事實你可以推翻嗎?

掛羊頭賣狗肉終歸不是好事情,邱寶昌律師應當潔身自好,迷途知返。

。 想看書來

網友留言(節選):

網友:

什麼叫欲蓋彌彰,有人願意這麼玩,你幫他一把好了,慢慢玩……悠著點

Sunshinegeorge:

我站在一個第三方的角度,不從朋友的角度去看這件事情,我都不能忍受那個部落格上對方楊仿仿的指證。我都一一回擊了。但我實在無語了。Hjlawyer的那位博主先生竟然刪掉了我的評論,其實我並沒有出現攻擊性的語言,而是列舉了一些事實,但是卻被刪掉了。真是可悲。昨天我一共做了三條評論,有兩條那位博主給我回復了。而,對仿仿工資存摺的討論,他卻把我的那條評論給刪除了,也許是博主認為沒有辦法回答我的問題,然後就把那條刪除了吧。呵呵,今天我又去回了,如果,那位博主先生再次刪掉我的評論的話,我想我以後再也不會去和這種人去爭辯,真的很沒意思……

悲哀:

總之一個體會,在外面吃飯是危險的,消協保護是騙人的,住在中國是危險的,人心是險惡的,不知道以後買菜回家燒了吃,農藥中毒是不是也是應得的,這還讓不讓人活了?

2007年9月4日,邱寶昌為攻擊我而專門設定的新浪部落格Hjlawyer上,所有攻擊我的文章都突然消失。

既然對方刪去了所有的不實文章,或許有悔改之意,或許不想將事態繼續擴大。

連日來的“筆伐”讓我覺得自己心中充滿了各種不利於身體健康的怒氣,我也覺得累了!我想起了《莊子 山木》中有這麼一則寓言:

“方舟而濟於河,有虛船來觸舟,雖有褊心之人不怒。有一人在其上,則呼張歙之,一呼而不聞,再呼而不聞,於是三呼邪,則必以惡聲隨之。向也不怒,而今也怒;向也虛,而今也實。人能虛己以遊世,其孰能害之?”

這個寓言的白話文意思大致是說在河上行舟,有空船碰了自己的船,一般人都不會生氣。但是如果這船上有人,一呼二呼三呼之後就要惡語相向了。

船和人,虛和空,這些往日裡讀到的好文字直到如今才重新跳出我的腦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