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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印,浪費紙張。我最近剛看過這些日記,裡面還有些違心之論,你也主張刪去,難道還要翻印出來,使自己看了不痛快,別人也不高興?你剛來信說你尊重我的人品,那麼你就不該鼓勵我出版日記,這日記只是我的備忘錄,只有把我當成‘名人’才肯出版這樣東西,我要證明自己不願做‘名人’,我就得把緊這個關,做到言行一致。對讀者我也有責任。我出一本書總有我的想法。為什麼要出日記的單行本?我答應你,也只是為了不使你失望。……一句話,日記不另出單行本。”我立即給巴老去信表示尊重他的決定,並把巴老的決定轉告給出版界的那位朋友。

五是不願浪費國家錢財,不贊成重建故居。巴老的故居在成都市正通順街,是巴老的祖父購置的。最興旺的時候,“四世同堂”。巴老誕生在這裡。除幼年隨父親在廣元縣住過兩年多之外,一直生活在這裡。巴老十九歲時離開成都去南京。隨著大家庭的崩潰,故居被出賣了,幾易其主。原成都市市長李宗林曾表示要把它保留下來,但他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故居經過“文革”,成了一個文藝單位的宿舍,原有房屋蕩然無存。

改革開放以來,不少國外友人和港臺同胞來成都,希望看看巴老的故居。有時專為此找到我。我解釋說故居已經不存在了,但他們堅持要去看一看,在故居原址拍照。有的還對故居沒有保留下來表示遺憾。一九八五年省作家協會給省委、省府寫了報告,要求恢復巴老的故居。張秀熟、任白戈、沙汀、艾蕪、馬識途等老同志積極支援。經省委同意,成立了一個籌備小組。可是巴老一直不贊成,多次對我講:“不要恢復故居。如果將來要搞點紀念,可以在舊址釘一個牌子,上面寫:作家巴金誕生在這裡,並在這裡度過了他的童年和少年。”雖然存在各種實際困難,故居的籌備工作一直沒有進展,但巴老仍然很不放心。一九八六年十月三日,巴老去杭州休息之前寫信給我:“我想談談故居的事,一直沒有工夫寫出來。我的意思就是:不要重建我的故居,不要花國家的錢搞我的紀念。旅遊局搞什麼花園(指園林局搞慧園),我不發表意見,那是做生意,可能不會白花錢。但是關於我本人,我的一切都不值得宣傳、表揚。只有極少數幾本作品還可以流傳一段時期,我的作品存在,我心裡的火就不會熄滅。這就夠了。我不願意讓人記住我的名字,只要有時重印一兩本我的作品,我就滿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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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各有志,最要緊的是做人(3)

不久,我又接到巴老二十一日的信。他說:“我耳病未愈,無法跟你通電話,否則就用不著寫信了;寫信在我是件苦事。但不寫信又怎麼辦?你知道我的想法嗎?我準備寫封長信談談我對‘故居’的意見(也就是說我不贊成花國家的錢重建故居),以為在杭州可以寫成。想不到十一天中一字也未寫,因為沒有精力,也沒有時間。回到上海更沒有辦法。現在把第五卷的《後記》寄給你,你不妨多想想我那句話的意思:‘我必須用最後的言行證明我不是盜名欺世的騙子。’”三十日,巴老又在給我的信上說:“關於故居的事就這樣說定了。不修舊宅,不花國家的錢搞這樣的紀念,印幾本《選集》就夠了。”

說實在的,對恢復巴金故居,我一直處於矛盾狀態。無論從成都市市民的角度來考慮,或從文藝工作者的角度來考慮,能恢復故居的確是一件有意義的事情。我訪問過若干國家,多數國家都注意儲存著名作家的故居,作為本國曆史文化遺產的組成部份。但我是巴老的親屬,他不贊成重建故居是對我說的,我當然不願做違反他心願的事。至於巴老不願為修故居浪費國家錢財之心,是令人尊敬和感動的。去年慶祝巴老百歲華誕,參加巴金國際學術討論會的代表又提出修建故居的意見,省委書記張學忠、省長張中偉和成都市委書記###均積極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