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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

的照片遞給了王大慶。

他看了一眼,說:他叫駱飛,是山西焦縣人,幾年前,他在咱們縣的一家個體戶行竊時,被我們的眼線發現了,因為我們盜竊是分地盤的,外地人無法作案,除非他是個過路的,溜空兒幹完了就走,我們的眼線特別多,他不可能有第二次,被我們狠狠地暴打了一頓,讓他馬上滾蛋。

但他沒有離開,這個人有些毒癮,在購買毒品時被王大慶發現了,他很有些手段,幾下把王大慶制服了,然後把他請到了一家酒店,告訴他只是為了生存才這樣,給他留條生路,所以就讓他入了夥。後來,發現他對開鎖很有研究,這對有很大的用處,為了控制他,開始從不給他錢,只是供應他一些毒品和負責吃住。

有了王文桐的庇護,他安全了許多,王文桐為了讓他熟悉環境,常帶他出去踩點。王文桐這個人有個毛病,常常在喝酒時炫耀他的開鎖技能,並讓他當眾做表演。駱飛為了生存,也只有聽從王文桐的擺佈,為他們做了不少事情,有時他也想逃跑,但都被抓了回來,狠狠的整治一番,他也就認了,以後再也沒有跑過。

為了減輕自己的罪行,王大慶主動交待了王文桐私藏槍支的事,他告訴鄭萬江,王文桐是去年冬天透過吳海濤在黑市上購買的,一共是購買了兩隻仿五四手槍和一百發子彈,他和王文桐一人一隻,這次出去旅遊時他沒敢帶,王文桐也沒有讓他帶,怕在上飛機時被查出來,把槍交給了王文桐。

鄭萬江聽了不由心裡一驚,他馬上聯想到丁德順現場已留下的那支手槍,他立刻告訴馬彪到技術科把那支手槍取來,讓王大慶辨認,王大慶一眼就辨認出這把手槍正是自己的那支。但肯定的告訴鄭萬江,他爸爸王文桐是決不會殺人的,一定是受什麼人指使,但槍是怎麼遺留在現場的,他無從知道。

“吳海濤和駱飛是不是認識,他們是怎樣認識的?”鄭萬江問。

“吳海濤和他認識,是透過我爸爸,由於他倆都當過兵,有著一見如故的感覺,說話很是投脾氣。吳海濤對他十分的器重,有時會找駱飛辦一些事情。自從他和吳海濤認識以後,他和以前大不一樣,不知怎麼的,他很討吳海濤的歡心,經常和他在一起,有些看不起我們,和我們漸漸疏遠了,我想無非是看中吳海濤的權勢,要長時間在縣裡地盤混下去,沒有一定勢力是不行的,礙於吳海濤的面子,我們對他也就聽之任之,沒有過分的為難他。”王大慶說。

鄭萬江告訴馬彪和黃麗梅,馬上查詢駱飛的下落,特別是機票代售處,他估計駱飛已經潛逃,為了贏得時間,有可能會坐飛機逃走。有吳海濤做後盾,這是件極其容易的事情。

鄭萬江早晨剛上班,和孫耀章來到房產管理局,房管局的同志熱情接待了他們,鄭萬江讓他們查詢賢人街別墅十三排四號的戶主的情況,查詢結果,房產證的戶主叫袁麗娜。

“戶主是袁麗娜?”鄭萬江問。

“是的,辦證時間是去年8月12日,各種手續齊全。”

“請把檔案調過來,我需要檢視一下。”鄭萬江說。

“可以,請您稍等片刻。”一會兒,便將檔案交給了鄭萬江,鄭萬江仔細地查閱著,他發現所有登記材料不是袁麗娜填寫,因為他見過袁麗娜的字型,取證簽名是張景明,看來張景明說的是實話,他檢視了經辦人叫羅晶,便把她找來詢問具體情況。

羅晶告訴鄭萬江,這個房產證是公安局治安科科長丁德順找到局長辦理的,丁德順這個人很有些來頭,張天嘯局長親自指示免除了一切費用,一些表格和相關手續是張局長讓她幫助填寫的,最後取證時還是一個叫張景明來的。我想這是局長指示辦理的應該沒有問題,也就沒有多問,只是看了他的公安局的工作證,就把房產證交給了張景明。

鄭萬江又找到